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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路桥收费规范化管理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07 生效日期: 2008-10-07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文号: 黑建函[2008]205号
各市建设局及归口局: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路桥收费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城市路桥收费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的通知》(黑建城[2008]10号)文件要求,各相关收费城市通过对标定位、自检自查、交流经验等有效途径,开展了卓著成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了城市路桥收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为总结经验和不断推进全省城市路桥收费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按《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步骤,决定在全省开展城市路桥收费规范化管理工作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20日至31日(具体单位检查时间根据检查进度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采取联合检查组到相关城市实地检查的方式组织进行,具体检查城市为(按检查先后排序):双鸭山市、鹤岗市、鸡西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齐齐哈尔市、哈尔滨市。
  三、检查内容与程序
  (一)听取城市路桥收费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路桥收费规范化管理自检情况的汇报。
  (二)查阅收费管理机构的相关文件档案等佐证材料。
  (三)对收费管理机构的重点岗位、站点等进行抽查。
  (四)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对受检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考核细则》逐项进行打分。
  (五)检查组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并交换意见。
  四、称号设置
  按照《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要求和实际检查打分情况,本次评比分别设置省城市路桥收费规范化管理达标单位、优秀单位和标兵单位;省城市路桥收费规范化管理示范服务窗口(按实际站点的20%控制),省城市路桥收费规范化管理先进个人等称号。
  五、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大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省厅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和专家检查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杨占报
  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旭
  领导小组成员:邵曙海、隋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考评工作。
  办公室主任:隋毅
  办公室成员:解海、孙放、李文杰、王佐杰
  专家组组长由李文杰同志担任,成员由其余6个参检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纳入日程。本次联合大检查工作,是对各城市一年以来规范化管理成果的一次大检验,对于不断规范全省城市路桥收费管理工作、推进城市路桥收费管理工作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各收费城市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检查评比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自检自查,做好迎检工作。
  (二)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各参检单位选派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为单位主要负责人(选派人员、职务及联系方式于10月15日前报省建设厅)。专家组成员要切实履行准确、公正评价参检单位工作责任,为全省城市路桥收费规范化管理科学考评体系的建立和可持续发展开好头、把好关。
  (三)厉行勤俭,抓好结合。各参检人员和迎检单位要继续秉承全省建设系统正气为先、雷厉风行、勤俭办事、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搞浮夸、不讲排场、不忌讳言。同时,也要将检查评比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有机统一,形成长效推进机制,真正使检查评比工作成为推动日常工作的有效举措,促进各城市收费管理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联系人:隋毅
  联系电话:0451-53622842、13339318822传真:0451-84641548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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