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成农发[2008]66号
各区(市)县农发局、经委、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药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加强我市行政区域内茶叶市场和茶叶商品质量安全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都既是茶文化发祥地,更是茶叶生产消费集散地。茶叶商品质量安全事关公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国家已于2005年将茶叶纳入市场准入的食品。要增强做好茶叶商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充分认识规范茶叶市场,确保茶叶商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茶叶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做到工作责任到位、监管职责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确保我市茶叶商品质量安全。
二、规范管理,齐抓共管。按照《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的通知》(成食安委(2008)5号)精神,市级农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国家关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法规和所监管的环节细化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全市茶叶行业实行分类监管,把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销售主体监管。凡在我市从事茶叶销售的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茶叶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必须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志,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必须如实记录销售茶叶的品名、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茶叶经销者首次购入茶叶时,还应当按茶叶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茶叶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检验报告,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从事茶叶批发销售业务的企业必须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茶叶的品名、规格、数量、流向等。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企业主体监管。凡进入我市市场(商场、超市)的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其产品包装上必须印(贴)有QS标志。取得认证的准予入市,没有取得认证的禁止入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茶叶的违法行为,净化茶叶市场。
市场主体监管。凡在我市开办茶叶市场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市场企业法人代表对进入本市场销售的茶叶的质量安全负管理责任,并履行管理职责:建立茶叶质量安全制度,配备专、兼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茶叶质量安全流通档案;与销售者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茶叶质量安全责任;设立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室)或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销售的茶叶质量进行检测,按规定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发现不合格茶叶要制止销售者出售或转移,并报告农业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经营行为监管。凡在我市销售的茶叶,必须严格依据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要求,在其产品包装上印(贴)有QS标志,严禁无QS标志的茶叶上柜销售。对在我市市场销售的茶叶实行产品质量跟踪监测。
加强协调,无缝监管。建立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制度。市工商局把茶叶纳入重要食品监管。每年2至4月,由市农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市茶叶产地市场进行集中重点专项整治。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每年对在我市生产、加工、经销的茶叶进行质量监测,以例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全市茶叶市场、大型商场、茶叶专卖店(连锁店)、茶馆(楼)销售的茶叶进行产品质量抽查,并适时公布监测结果。依法查处,坚决取缔无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三、政策引导、规范发展。茶叶是我市优先发展的农业十大产业之一,以市场和行政两种手段促进我市茶叶行业健康发展。
政策扶持。通过政策扶持培育我市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拉动产业加快发展。鼓励我市茶叶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开辟茶叶专门交易区(专柜)销售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优品牌茶叶;鼓励我市茶叶市场、大型商场(超市)、茶叶专卖店(连锁店)、茶馆(楼)推销我市名优茶叶;鼓励我市茶馆(楼)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我市的名优品牌茶叶,提高成都品牌茶叶市场知名度和成都品牌茶叶市场占有率;鼓励我市饭店、宾馆、学校、机关等企事业单位实行用茶定点采购制度,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我市的名优品牌茶叶;将我市名优茶叶列入《成都市地方产品推荐目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以市场换投资,吸引国内知名茶叶企业到我市投资就地加工、销售茶叶,加快我市茶叶产业的发展。
打造品牌。以成都悠久的蜀文化蕴涵和独特的道家茶文化底蕴,整合资源打造成都茶叶品牌。以制定成都茶叶技术标准、申报取得成都茶叶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及集体商标、塑造成都茶叶知名品牌为切入点,加大我市名优茶叶和茶产业茶文化的宣传力度,树立“成都茶叶品牌”意识,提升消费者对成都茶叶品牌的认同度。
行业自律。加强市茶叶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发挥市茶叶行业协会连接政府与企业桥梁纽带作用,赋予市茶叶行业协会评优制标等职责;市茶叶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市场监督;支持市茶叶行业协会制定并推行茶叶生产、销售的行业规范,为会员提供信息和技术指导服务,督促会员依法自律,促进我市茶叶行业规范发展。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