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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22 生效日期: 2008-12-22
发布部门: 中共沈阳市委
发布文号:
(2008年12月22日中共沈阳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快推进沈阳农村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沈阳发展大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主要农产品生产持续增长,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特别是近年来,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为沈阳老工业基地加速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的矛盾依然突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农业基础相对薄弱,农村发展较为滞后,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全市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市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市人民全面小康。我们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突破,推动沈阳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加快全面振兴。
  新形势下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工业化为主导,以农业现代化为基础,以城镇化为支撑,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做强县域经济,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沈阳特色的农村改革发展新路子,把我市建设成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示范区。
  新形势下推进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到2012年,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县域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500亿元,年均增长23%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突破17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农村城镇化水平显著提升,城镇化率达到53%以上。农民生活质量有较大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5000元,年均增长15%以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社会事业显著进步,基本实现城乡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节能减排达到较高水平,80%的涉农区、县(市)建成国家生态区、县(市)。
  到2020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县域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1万亿元,年均增长17%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力争突破5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000元,年均增长12%以上,力争比2008年翻两番。
  二、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1.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家庭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的规范化管理,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台帐,县、乡两级将土地承包合同纳入微机管理,实行县乡联网。
  2.探索符合沈阳实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围绕培育农村主导产业,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试点的基础上,建立起以县级土地流转中心为平台、乡服务站点为依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各区、县(市)要制定明确的主要产业方向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种养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连片开发流转土地,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制,搞好土地流转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完善流转合同公证、登记、备案等制度,不断扩大土地流转的对象和范围。到2012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要达到35%以上。
  3.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的运行机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搞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积极推进村庄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三、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
  1.进一步做优县域工业园区。实施工业强县战略,高标准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明确各县域工业园区功能定位,重点推进新民、辽中、法库、康平等9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胡台、近海等23个市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实现错位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的建设模式,不断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达到“七通一平”或“九通一平”标准。以市工业发展、重大科技等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一批标准化厂房,不断提高工业园区投资强度和产业聚集度。到2012年,园区工业总产值突破6000亿元。到2020年,建成5个以上产出超千亿元的工业园区。
  2.加快建成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坚持用地指标、资金使用等向工业园区倾斜,吸引项目和产业加快向园区集聚,加快引进一批知名度高、牵动力强、行业领先的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重点建设新民包装印刷、辽中有色金属加工、法库陶瓷和康平塑编等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对达到百亿元产出及完成10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的产业集群,市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到2012年,每个区、县(市)形成两个以上产出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
  3.实施市区产业向县域工业园区梯度转移。按照“政策引导、市场运作、产业集聚、促进就业”的原则,以县域工业园区为平台,制定并实施城区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对于搬迁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项目贷款贴息支持。按照县(市)功能定位,重点推进二环内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加工型企业向县域转移,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到“一市三县”投资兴业。到2012年,全面完成二环内工业企业搬迁转移,基本完成三环内产业布局调整。
  4.有效推进城区与“一市三县”对口帮扶和务实协作。按照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铁西与辽中、大东与新民、沈河与法库、和平与康平开展对口支援、城乡协作。城区在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对“一市三县”给予全方位支持,在支援中寻找合作项目,在合作中寻找发展机遇,建立全方位合作关系。城区帮扶单位可采用“联合招商,分类摆放”的方式,帮助对口支援县(市)引进项目,争取每年为对口支援县(市)引进1至2个重大项目。鼓励城区采用投资入股方式,参与县域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推进农业经济区建设
  1.进一步扩大农业经济区规模。积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坚持用现代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科技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变革农业,按照“多乡一业、一县一业”的发展思路,调整和完善农业经济区发展规划。支持农业经济区加快土地流转,扩大特色产业规模。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和信贷支持力度,促进科技、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经济区倾斜,提升设施农业、都市农业、生态农业发展水平。重点推进于洪九龙河、东陵祝家、苏家屯永乐、沈北新城子、新民大民屯和辽中养士堡农业经济区扩面升级,成为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区。到2012年,以设施农业、都市农业、生态农业等为基本特征的农业经济区力争达到20个以上。
  2.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农业经济区为依托,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龙头+基地+农户”的完整农业产业化链条。加快产业化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及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体系,积极扶持企业发展绿色和有机食品,培育知名品牌。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大力扶持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强化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制止乱收费、乱涨价,惩治坑农害农行为。积极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供销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重点实施“百户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到2012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100户,规模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到2020年,初步实现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
  3.创新农业经济区管理体制。以农业经济区核心区为主体,按照有利于产业发展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乡镇体制改革,实行合乡并镇,优化职能部门设置,建立经济和社会管理统一的农业经济区管委会体制,赋予副区县级管理权限。根据管委会职能的需要,规范事业单位设置,转换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农业经济区体制改革步伐,到2012年,全市农业经济区基本建立起“管理权限统一,管理手段灵活,管理方式开放,管理行为高效”的管委会新体制。
  五、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
  1.推进郊区城市化。按照前瞻性、科学性、综合性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和完善沈阳郊区城市化总体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城市先进生产要素向郊区流动、公共服务向郊区延伸,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在郊区范围全覆盖。结合新一轮《沈阳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及四大发展空间规划编制,重点推进郊区城市化步伐,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人居和生态环境项目建设,逐步建成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完备、容量万人以上、具有特色风貌的城镇新型社区。到2012年,把郊区打造成拥有承接中心城市辐射、承载中心城市人口与产业外溢、承转中心城市与沈阳经济区优势互补、优化城乡人居环境保障服务四大功能的城市化先行区。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500平方公里。
  2.加强县城的规划建设。坚持把县城作为承接中心城市辐射和集聚农村各类要素的主要平台,突出抓好四个县城的规划指导和开发建设,不断提升县城的人口聚集度和综合承载能力。每年从城建资金中安排2亿元,支持以县城为重点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活跃县城房地产市场,推动人口集聚,扩大县城规模,促进县城繁荣。加强县城商贸中心和专业市场建设,大力发展物流配送、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和休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形成与县城主导产业相协调、区域特色鲜明的生产性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12年,把四个县城建设成为集聚农村人口、承接中心城市辐射、面向沈阳经济区和广阔乡村的重要载体,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以上。到2020年,把四个县城建设成为产业功能突出、生态环境良好、城市特色鲜明的中等规模城市。
  3.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坚持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用地、功能完善的原则,以农业经济区、工业园区和各地资源禀赋优势为依托,搞好小城镇规划布局。扎实推进茨榆坨等一批重点镇建设,将其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市城建计划,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加快人口、资源、产业和基础设施向重点镇集中。广泛利用社会多元化投资,加强小城镇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到2020年,建成一批农业大镇、工业重镇、商业强镇和旅游名镇。
  4.加速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和劳动力输出。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及户籍迁移限制。逐步在全市建立起城乡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农村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鼓励就近转移,引导劳务输出,扶持返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探索建立用农村宅基地换城镇住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城镇社会保障的有效办法,2009年在条件适宜的郊区开展试点工作。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到2012年,促进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工业园区、进小城镇、进城市,农村劳动力一产就业比重降到45%以下。
  六、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1.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农村电影放映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完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扶持农村题材文化产品创作与生产,开展农民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大院、农家书屋、民间演艺团队,让农村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到2020年,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推进农村教育快速发展。健全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成全部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的质量再提升,确保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到2010年实现“双高普九”目标。完成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改造,落实好困难家庭幼儿入园资助政策。加强农村职教中心建设,逐步实行农村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免费。保障和改善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农村远程教育,实现“班班通”,促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
  3.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药品统一配送及监督网建设,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到2012年每个行政村办好一所标准化卫生室,到2020年每个乡镇要办好一所规范化卫生院(防保站)。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疫接种范围,加大农村传染病、地方病、人畜共患疾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农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巩固和发展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逐步实现保障水平城乡基本统一。加强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建设,推进优生优育,稳定低生育水平。
  4.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到2010年覆盖农业人口10%以上,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保边缘户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两年内全部完成援助农村特困户建房任务。加快发展农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2009年完成农村中心敬老院改建扩建任务,到2020年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
  七、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1.大力推进“绿色村庄”建设。实施沈西北边界防风阻沙带等工程,强化森林、湿地、沙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开展植树造林,提高林木覆被率。着力推进“绿色村庄”建设,不断健全村镇绿化体系,采取乔灌结合、花草结合、林果结合等多种方式推进庭院绿化工程,全面实现绿化、美化、香化,提高绿化质量和绿化覆盖率。2009年,实施500个行政村绿化,推进100个花卉村庄建设。到2012年,镇政府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30%,一般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5%,农村乡镇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主要街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
  2.实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立健全农村“村收集、乡镇中转、区县排放处理”的垃圾收运排体系,消除农村垃圾随意排放现象。2009年,重点建设20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和4座县(市)卫生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到2012年,建立起完善的户集、村收、乡镇(街道)运输、区县(市)处理的收运排体系,农村环境卫生整洁,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建立高效、统一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和良性运行机制,对老化工程实施升级改造,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和饮水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率,让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全面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取缔污染严重、直接影响水质的排污企业,着力解决农村污水直排、散排等问题,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水生态功能。2009年,安排资金6.5亿元,基本解决全市农村90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12年,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全市消灭劣五类水体。
  4.加快村屯路网建设。实施村内土路改造和自然村通油路工程,完善路网结构,加速农村公路向自然村的延伸和拓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不断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加快农村客运站和农村候车廊建设,每年保持农村客运站和候车廊以一定的规模增长,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候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2009年,完成500公里自然村通油路工程和500个农村客运候车廊(站牌)建设。到2012年,全市50%自然村通油路,所有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有候车廊(站牌)。
  八、健全支农保障机制
  1.完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投入。优化支出结构,农业投入增幅不低于全市经常性收入增幅,优先支持农业科技项目,每年用于农村的文化、教育、卫生、环保等社会事业投入增幅高于城市增幅。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城建资金每年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年提高,用于乡镇、村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方面支出不低于当年新增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的30%。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投入。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单独计算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分成部分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建立农业生产资料储备补贴制度,对用于储备的贷款资金按一定比例给予贴息。逐步提高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降低农民承担的保费比例。建立农村生态环境投入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投入农村造林、环境治理和农业污染源治理等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稳定增加。积极探索财政投入与金融放大效应相结合的农业投融资机制。
  2.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各种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推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地区增设营业网点,开展支农业务。鼓励和支持盛京银行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做好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推进组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2009年,开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试点工作,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探索国有担保公司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大力吸引具有实力的担保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发展农村政策性保险,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逐步实现城乡金融网络一体化、金融服务差异化、金融资源共享化、金融产品多样化、金融主体多元化。
  3.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围绕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需求,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农业科技专项,建设一批农业技术工程中心和科技示范基地(园区),组建一批具有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技术创新中心,深入实施农业品牌科技示范工程和科技特派员示范工程,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区域性、综合性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加快建设以农业技术推广站为主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农业科技企业广泛参与的新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依托驻沈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技术和人才优势,组建沈阳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积极构建为农民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的科技服务平台。2009年,全面启动沈阳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到2012年,培育、引进100个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3至5个百分点。到2020年,引进推广新品种及其配套技术200个,使全市农村良种及先进种养技术覆盖率达到100%。
  4.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整合各类教育资源,着力培养一批文教、卫生、法律等方面专业人才和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经纪人等新农村实用人才,到2012年农村实用人才要达到15万人。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建立专业合作社和专业技术协会,领办、创办科技示范基地及各类经济实体。建立完善有利于农村实用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激励机制,逐步推广面向农村实用人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拓宽人才、智力引进渠道,鼓励引导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到农村创业,选派党政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和安排省派选调生、选聘生到乡村任职,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中选拔村干部,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要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建设工程,建立培训资金保障机制,增强农村基层干部推动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本领。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激励约束,建立健全村干部生活补贴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推行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对优秀乡村干部的提拔使用力度,形成干事创业的鲜明用人导向。不断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活动,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基层创建活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矛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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