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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第二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22 生效日期: 2008-12-22
发布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陕发改投资[2008]2008号
商洛、安康、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65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6550万元,其中商洛市2382万元,安康市3343万元,汉中市825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请接通知后,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印发的《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陕发改农经[2008]1201号)和省上批准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初步设计,抓紧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尽快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按月向省级有关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2008年第二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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