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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2-26 生效日期: 2008-12-26
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辽政发[2008]4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加速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省政府决定,对为我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授予“土壤重金属污染发生机理与修复原理”等2个项目辽宁省自然科学一等奖,授予“髓母细胞瘤化学治疗新途径的基础研究”等4个项目辽宁省自然科学二等奖,授予“量子信息应用的物理基础研究”等7个项目辽宁省自然科学三等奖;授予“流程工业控制网络通信芯片及应用系统开发”等3个项目辽宁省技术发明一等奖,授予“高精度热压氮化硅陶瓷球轴承及其制造方法”等3个项目辽宁省技术发明二等奖,授予“石油开采泥砂清洁处理技术”等7个项目辽宁省技术发明三等奖;授予“兆瓦级变速恒频风电机组”等26个项目辽宁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授予“大型水力压裂技术研究与应用”等82个项目辽宁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授予“辽宁省水质信息系统”等136个项目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省政府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全体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团结协作、顽强拼搏、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加速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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