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州政办发[2008]139号
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省驻甘南各单位:
由州文化局草拟的《甘南州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八年八月十九日
甘南州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08年度在全州建设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模为每个乡镇文化站300平方米,共计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
二、实施范围
2008年度建设的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按照州发改委整县推进要求,全部安排到迭部县实施。
三、质量要求
基本具备综合服务功能,规模不低于300平方米,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700平方米(约4.05亩)。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要求建设三室一厅两场,即办公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多功能厅,篮球场、露天演出场或舞台。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要求,各建设项目县(市)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四、资金筹措
根据《全国“十一五”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国扶县每个项目补助20万元,县(市)配套4万元;非国扶县每个项目补助16万元,县(市)配套8万元。2008年建设的6个项目,中央和地方安排投资120万元,迭部县解决配套资金24万元。
五、工作进度
2008年3月底,省发改委、省文化厅制定下发《甘肃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4月底前省上完成建设方案设计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下发到迭部县实施。
5月底前项目所在县(迭部县)完成施工图纸设计;
6月底前完成6个乡镇文化站建设项目的选址任务;
7月底前完成建设招标投标工作;
10月底前完成工程主体施工及安装;
11、12月组织竣工验收。
六、保障措施
项目县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证。
1.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州、县要严格执行《甘肃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县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规范管理,杜绝漏洞。州文化出版局、州发改委与项目县签订责任书,确保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2.统一设计,突出特色。省上将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方案进行统一设计。在建筑风格上突出我州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及文化品位和个性特点的建筑方案,项目县要参照选用。
3.定期检查,加强监督。州文化出版局和州发改委将定期不定期深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检查。全面监督,做到定期检查3-5次,做到对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建项目情况心中有数。并积极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保证项目按期完工。
七、验收办法
按照《甘肃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27号)和《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甘政办发[2005]89号),竣工验收由州发改委牵头组织,州文化出版局、县级相关部门及勘察、设计、施工、消防等单位参加。参加验收的部门和单位要在竣工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八、责任
牵头单位:州文化出版局;
协作单位:州发改委;
实施单位:迭部县人民政府。
附件:2008年全州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计划表
项目实施县(市):迭部县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性质 |
建设规模(平方米) |
建成 年份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万元) |
建设 内容 |
备 注 | |
中央 |
地方 | ||||||||
1 |
阿夏乡综合文化站 |
新建 |
300 |
2008年 |
20 |
4 |
24 |
土建 |
|
2 |
达拉乡综合文化站 |
新建 |
300 |
2008年 |
20 |
4 |
24 |
土建 |
|
3 |
卡坝乡综合文化站 |
新建 |
300 |
2008年 |
20 |
4 |
24 |
土建 |
|
4 |
花园乡综合文化站 |
新建 |
300 |
2008年 |
20 |
4 |
24 |
土建 |
|
5 |
多儿乡综合文化站 |
新建 |
300 |
2008年 |
20 |
4 |
24 |
土建 |
|
6 |
电尕镇综合文化站 |
新建 |
300 |
2008年 |
20 |
4 |
24 |
土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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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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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
|
120 |
24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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