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皖农市函[2008]422号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局:
秋种在即,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和秋种农业生产安全,省农委决定在全省开展秋季农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秋季农资打假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责体系,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到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工作中不作为、滥用职权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要严肃处理。秋季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切实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增强农资整治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强化农资市场整治力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针对秋季农业生产特点,专题研究农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要重点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其他违禁药物、非法添加物及伪劣农资产品的检查力度,确保农产品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秋种前各地要集中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县、乡、村农资集散地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加大对农资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抽检和检测力度,重点监测群众反映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和企业,根据抽查结果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和违规企业。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三、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行动。
各地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经验,积极组织讲信誉、产品质量好的农资企业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有条件的市、县要联合工商部门开展好“农资经营放心产品”评选活动,做好放心农资推荐活动,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推广农资农技“双连锁”、组建农资行业协会等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的成功经验和模式,严格连锁经营管理标准,确保农资连锁经营规模、诚信,推动农资市场规模化管理。
四、强化服务指导,加强舆论宣传。
秋种前后,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农业新技术,指导农民科学种田。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取票证,使用农资时要科学规范,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充分利用“农技110”、“12316”农业公益服务热线,让热线家喻户晓。切实发挥舆论和宣传导向作用,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的力度,宣传农资打假工作进展和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
秋季农资整治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农委将于9月中旬对全省秋季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督查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