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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残奥会”及“中秋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01 生效日期: 2008-09-01
发布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筑工商[2008]39号
2008年9月6日,第13届残疾人奥运会即将在北京举行。9月14日,恰逢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为保障残奥会及中秋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残奥会活动的顺利进行,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北京残奥会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黔工商明电[2008]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保障残奥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实现“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目标,把保障残奥会期间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能够成功举办此次有特色的残奥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时间
  2008年9月1日---2008年9月16日
  三、整治目标
  从9月1日起至北京残奥会结束,采取特殊时期的特殊监管措施,不断加强残奥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围绕整治重点,针对中、秋节期间食品的特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确保我市各食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杂店、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认真做好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残奥会”及“中秋节”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整治重点
  围绕流通环节市场经销的月饼等食品进行检查。突出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集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集中力量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形成食品安全整治的高压态势。
  五、工作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各分局应采取独立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活动。
  (一)2008年9月1日?D2005年9月16日,各局结合本辖区特别,加强食品市场巡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二)2008年9月5日、9月11日,市局消保处组成检查组进行月饼等食品专项检查。
  (三)各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根据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的时间安排,组织人员开展对本辖区月饼等食品市场实施专项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各局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作用,加大食品市场质量快速检测工作力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
  (三)加强对月饼市场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要以实施市场准入,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为重点。
  (四)各牵头单位负责和新闻单位联系,邀请记者进行检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五)严格落实和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充分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要建立和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对可能出现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类突发性问题,要及早研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坚决防止重特大事件的发生。
  (六)检查结束后,各局请于2008年9月16日上午11时前,将“残奥会”及“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及统计报表以邮件形式报市局消保处。 二00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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