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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等技术规范座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03 生效日期: 2008-09-03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处
发布文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等四个技术规范性文件,统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经研究,定于9月10日至12日在宁波象山召开贯彻技术规范座谈会。现将座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学习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等四个技术规范性文件;
    (二)交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
    (三)研讨四个技术规范内容,统一工作要求。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市安全监管局分管局长和危化处处长,各市可选择1-2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有关化工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有关省部属企业部门负责人;
    (二)省内有关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化工设计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三、会议地点和时间
    (一)会议地点:象山黄金海岸大酒店(宁波象山),联系电话:0574-65706888。
    (二)会议时间:2008年9月10日至12日,9月10日下午报到。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安全监管局及时安排所辖区内参加会议人员(安全监管局、化工园区、省部属企业、安评机构、设计单位),并于9月9日17:00之前传真至省局危化处。
    (二)请与会代表随带浙安监管危化〔2008〕142号文件参加会议;各市安全监管局需另带辖区内截至2008年8月31日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情况。
    (三)会议食宿费用自理。
    (四)会议联系人:王金永、陈三强,联系电话:0571-87055023、87058132。 附件:1.有关单位名单(略)
2.酒店线路图(略)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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