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安监管危化[2008]172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国务院百日安全生产督查组在浙督查意见,促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深入、持久、规范开展,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一次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近两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省、市级达标企业,尤其是省级达标企业。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事故隐患及其落实整改情况,风险评估、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定及其演练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安全投入情况等。
(二)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持续提高工作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一)检查方式。检查以各市自查和各市之间交叉对口检查的方式组织开展,对口检查地区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检查组成员由各市安监局分管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各市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专家由检查组长确定1~2名,省安监局、省安科所有关人员随组指导、协调。
(二)检查应与国务院和省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中提出的有关整改意见相结合,并联系当地及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以检查促整改。
(三)各检查组的检查情况,由组长单位汇总,以书面形式于10月10日前上报省局。
对查出来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未能到位的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由省或市局暂时取消其相应等级的达标资格,收回安全标准化达标证、牌。 附件: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对口检查安排表(略)
二○○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