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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黄冈电厂上网电价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04 生效日期: 2003-08-04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能交函[2003]109号

黄冈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黄冈电厂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请示》(黄价能交[2003]145号)收悉。根据你们报来的资料和国家现行电价政策,经初步测算,在国家实行竞价上网之前,该项目经营期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961元(含税)。黄冈电厂待工程建设完成确定其上网后,再将正式上网电价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二○○三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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