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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街道(镇)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18 生效日期: 2008-09-18
发布部门: 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文号: 沪容综办[2008]9号
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市委、市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建设,作为“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的重要项目,并纳入本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经研究决定,将已经开展的“沿街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拓展为全方位地开展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现将《上海市街道(镇)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原沪容综办(2008)5号文从即日起废止。 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上海市街道(镇)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推进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落实,维护市容环境建设的成果,以整洁、有序、靓丽的市容环境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举办。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起,在本市开展街道(镇)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 达标活动(简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围绕迎世博会600天行动,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市容环境管理体系,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发挥街道(镇)的管理主体作用,推进"管理为核心、单位和市民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简称"四位一体")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机制,与城市管理网格化相衔接,形成管理执法与社会各方互动的良好氛围,实现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分类的目标。
  二、达标主题
  清洁城区,从我们周围做起!
  三、达标主体
  街道(镇)为活动的管理达标主体。
  四、活动区域
  "活动"规定区域为本市中心城区、郊区(县)政府所在地的118个街道(镇)(详见附件1),其他街道(镇、乡)参与当年市文明社区创建的,应鼓励参加本次"达标活动"。
  五、活动任务
  2008年度计划完成45个街道(镇)达标,2009年度计划完成45个街道(镇)达标,其余28个街道(镇)引导争取达标;其他街道(镇、乡)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将作新增计划安排。
  2010年起,做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 达标后的巩固工作,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的运行水平。
  六、活动分工
  本次"活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实效监管的原则,两级政府职能部门及街道(镇)按照各自分工履行职责。市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详见附件2)。
  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市联席办)统一部署与综合协调,各区(县)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区联席办)协调推进与督促落实,各街道(镇)负责落实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
  七、考评内容(2008年版本)
  1.工作机制要求(详见附件3)
  (1)申报街道(镇)应建立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集聚街道(镇)层面的资源,形成综合管理模式,在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 中发挥主导作用。
  (2)申报达标路段,要有具体反映行之有效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形式多样、实效明显。
  (3)在沿街和居住区里的单位、市民,基本知晓"活动"开展,基本上响应和参与"活动"。
  2.市容环境综合实效要求(详见附件4)
  (1)道路整洁(包括小区通道):废物箱完好整洁,无暴露垃圾,道路见本色,路面平整,绿化养护良好。
  (2)门前有序(包括小区公共部位):无跨门经营,无乱堆物,无乱设摊,无乱停放车辆。
  (3)立面规范(包括在道路上的可视范围内):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立面无污迹破损,店招店牌、空调外机、晾晒衣架等设置规范,阳台窗口、遮阳雨棚整齐、干净。
  (4)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指单位)、装修垃圾不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制定的要求,做到生活分类投放。
  八、考评方法
  1.参加活动申报
  申报的街道(镇)应按要求填写《上海市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 达标街道(镇)申报书》向区联席办提出申报,区联席办两周内完成初审后上报市联席办,市联席办两周内完成审核,并发出审核意见的通知。申报手续在"迎世博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网"上进行(详见附件5)。
  2.考评分值
  考评的分值设定为100分。其中:工作机制要求部分占40分,考评分达到32分以上为合格;市容环境综合实效要求部分占60分,考评分达到48分以上为合格。
  由市里管理的高架(上下匝道)、高速出入口、轮船码头及中央、部队单位直接管理涉及的公共区域等,属于大条的责任区范围,应纳入实效检查范围,但不计入街道(镇)考评。
  3.考评方式
  活动考评方式由街道(镇)自评、区初评、市考评组成。各自要求如下:
  街道(镇)组织自评:街道(镇)要围绕保持市容环境良好的水平,建立日常综合检查督促整改制度,在市联席办下达同意参加"活动"通知书的两个月后,按照要求完成自评,并准备好完整的考评资料。
  区组织初评:区联席办对参加活动街道(镇)市容环境加强巡察督促整改工作,接到街道(镇)申报之日起,30天内按要求完成对街道(镇)初评。对参加初评街道(镇)写出评定意见,将两项考评分别达到32分、48分以上的街道(镇)上报市联席办,并准备好完整的考评资料。
  市组织考评:市考评分两部分。对工作机制要求部分,由市联席办从"专家咨询库"内抽出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初评通过的街道(镇)进行考评,同时也对区有关部门进行关连性检查;对市容环境综合实效部分,市联席办将委托社会中介单位,对每个街道(镇)实施不少于1个月的检查,以道路巡查和小区踏看收集实证的方式进行普查,查出问题将及时反馈给所在区联席办、所在街道(镇)及相关部门和单位,以便整改,并实行纠错还分机制。
  公示期:上述两项考评结果,分别达到32分、48分及以上的为考评合格,进入一个月的公示期。公示期内未弄虚作假或没有严重的质量问题的予以公示通过。
  对公示未能通过的或考评不合格的街道(镇),市联席办均出具活动评定意见后退回区联席办,相关街道(镇)进入整改期。
  4.加大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的考核权重
  各区(县)应认真组织本次活动,使活动对促进区域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落实起到引领作用。为此,在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指标评价中加大落实责任区的考核权重,在市民对市容环境卫生满意度测评方面增加具体内容和考评权重,对社会评价类、行政评价类中的考核权重分别调整提高到30%和15%。
  九、达标街道(镇)管理
  1.激励街道(镇)参与活动
  2008年开始,将公布全市街道(镇)的市容环境市民评价的排名,凡获得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 达标街道(镇),在市民对市容环境卫生满意度评价得分的基础上加3分,激励街道(镇)参与本活动。
  2.达标街道(镇)命名与公布
  由市联席办、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命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达标街道(镇)",每年命名两次,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布时与每半年度市民对市容环境卫生的评价相结合,公布全市街道(镇)市民对市容环境卫生评价的排名。
  3.表彰综合管理示范、单项管理特色街道(镇)
  为体现差别化管理,鼓励基层攻坚克难、创新管理,对实效明显、贡献突出的街道(镇),并考虑达标街道(镇)考评得分的排名,每年推选出6个综合管理示范街道(镇)和12个单项管理特色街道(镇)。
  4.复查纳入日常监管工作
  建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 达标街道(镇)复查制度,市、区(县)联席办将复查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市联席办每年安排复查期为3月初至11月底,对达标街道(镇)每年复查安排至少1期,每期复查时间不少于1个月。各区联席办也相应安排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 实效的监管,从制度上防止回潮。
  5.强化纠错机制
  市联席办组织的活动考评与复查方式相一致,都实行纠错还分机制。社会中介单位在考评或复查中发现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将及时反馈给相关的街道(镇)和相关部门、单位。凡在规定时间内纠错到位的,根据其整改的情况可扣该项分的20%或可不扣分,以此激励"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的各方强化纠错,促进整改,保持良好常态的市容环境卫生。
  6.取消命名规定
  复查分值与活动考评相一致,复查分值也必须分别达到32分、48分以上为通过。对当期未通过复查的街道(镇)发出红牌警告,自行整改后再次复查,仍然未通过的将取消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 达标街道(镇)的命名,若曾获得综合管理示范、单项管理特色街道(镇)荣誉的也同步取消。被取消命名的街道(镇)希望再度取得命名的,按照重新参加活动的程序进行。
  十、保障措施
  1.完善条块管理工作机制
  区联席办应加强对街道(镇)市容环境联席会议的工作指导,明确区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协调支持街道(镇)的综合管理,发挥街道(镇)层面整合各方力量的作用。在街道(镇)的统筹安排下,具体细化"四位一体"日常运作的方法,并延伸落实到每条道路和每个小区。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街道(镇)与城市管理网格化的有机连接,形成市容环境数据库,充分发挥条块结合的综合管理作用。
  2.建立条块投入保障机制
  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建立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投入保障机制,将活动列入本市"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计划"的重要建设项目。对已命名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 达标街道(镇),市里将安排适当补贴经费,并以多种形式激励创建综合管理示范、单项管理特色的街道(镇)。各区每年要适当配置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经费,对各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予以必要的资金投入;各街道(镇)也要组织落实好人财物,从治脏治乱入手,逐步建成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责任区。尤其要注重街面易污染行业的业态调整和售后公房小区市容环境差问题的资金投入。
  3.作为创建考核重要内容
  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考核列入本市"迎世博600天文明行动计划"的重要项目,并与市精神文明创建有机结合,市容环境责任区达标作为市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促进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市容环境卫生实效巡察考评期限规定为:对文明社区不少于3个月的实效巡察考评,对文明小区不少于2个月的实效巡察考评,对文明单位不少于1个月的实效巡察考评。
  4.细化社区互动运作方式
  街道(镇)根据区域情况,运用向社会购买管理服务的方式,组织若干个"市容环境责任区工作指导组",切实承担起社区互动活动的日常指导服务事务,并派出专职干部做好对指导组领导。在街道(镇)城管科、市容管理所的安排下,对指导组人员经统一岗前培训后上岗,通过挨门逐户、耐心说服等方式,促使社会单位和市民提高增强良好市容环境的自律意识,履行法律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在社区块建党组织支持下,逐步培育社区市容环境管理服务自律组织的建立,真正担负起面广量大的社会互动工作。
  5.注重宣传教育通报工作
  注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宣传教育,做好三个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做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 的针对性宣传,及时反映社区的管理、单位和市民、作业、执法之间互动的信息,营造督促责任区制度落实的氛围;二是做好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创新管理的新闻媒体的跟踪报道,同时组织对少数责任区制度落实不力,造成道路街面、小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予以曝光;三是通过"市容环境综合管理信息"等内部通报渠道,向市区两级政府、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各街道(镇)做好情况通报。各区、街道(镇)也应做好活动情况的通报工作。
  迎世博街(镇)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管理达标活动,在市、区、街道(镇)各级管理、执法、作业单位的协同努力,广泛深入地发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下,将打造成为管理有力、纠错及时、信息畅通、实效显现的市容环境常态管理的品牌。
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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