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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1 生效日期: 2008-09-21
发布部门: 河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发布文号: 冀建办金管[2008]66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保[2008]93号)和河北省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金管[2008]43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对审计署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设区市落实国家审计署《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对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履行决策职责情况;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3.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制度情况,提取风险准备金情况,管理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等情况;
    4.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5.各监督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风险资金的排查处理情况
    1.纠正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查找住房公积金专户存储、贷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情况;
    2.历史遗留的逾期项目贷款、国债风险资金及逾期个人住房贷款的清收及处置情况。
    (四)违规违纪问题
    1.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损害职工利益问题;
    2.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审批发放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问题;
    3.违规分配、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为单位或个人获取好处问题;
    4.违规购买国债问题;
    5.超基数和超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变相为个人谋取福利问题;
    6.利用住房公积金在银行专户存储资金的便利条件谋取私利问题。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2008年9月16-25日,全省11个设区市。
    三、检查组成员与检查地点
    第一组:组 长:马建平 
    副组长:时玉军 杜文忠 
    成 员:  甄亚丽 孙志军 闫晓宁 
    联系人:孙志军(联系电话:15832908636)
    检查地点:张家口 、承德、保定
    第二组:组 长:曲俊义  
    副组长:刘 军 靳成彬
    成 员: 杨世辉耿亚卿
    联系人:杨世辉(联系电话:13784393124)
    检查地点:秦皇岛、唐山、 廊坊、沧州
    第三组:组 长:王和平
    副组长:范建昌 郁达飞
    成 员: 王延平王 斌 董秀华
    联系人:王 斌(联系电话:13931988915)
    检查地点:石家庄、衡水、邢台、邯郸
    四、检查方式与程序
    (一)听取当地工作情况报告;
    (二)查阅有关资料或账册;
   (三)召开座谈会;
    (四)与被检查市交换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务必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配合做好此次检查工作。
    (二)各设区市要将检查内容汇总成一份综合性汇报材料,内容要全面,数据要详实,反映整改情况要有相应的文件。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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