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卫发[2008]232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2008年国庆长假即将到来,与此同时,第十届西博会将于10月18日至11月8日召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国庆长假及西博会期间我市医疗卫生系统的安全、和谐与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国庆节和西博会期间,我市卫生系统的各级领导和各单位要立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做好国庆节、西博会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稳定工作万无一失。
各区、县(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人”的原则,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对维护卫生系统和谐稳定重要意义的认识。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致灾因素。
二、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全市卫生系统要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突出重点,堵塞漏洞,不留死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对所属单位的防火安全、水电气热设备安全、地下空间整治和管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危房使用和建筑安全、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及生物制品管理进行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所属的办公区、自管及共管的宿舍区认真进行检查清理,重点检查安全隐患突出、存在严重问题的场所的整改情况;重点部门、要害部位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治安防范、消防设施的管理、运行情况;对出租房屋、地下空间、流动人口、临时雇用人员的管理掌控情况;文件、电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及信息系统等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督促落实,确保以良好、安全、稳定的内部环境欢度国庆并迎接西博会召开。
三、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长假期间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部署,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及时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要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报告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分析、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国庆节期间各医疗机构的放假时间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执行,非节假日不得停诊,因紧急或特殊原因需要停诊的,应及时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机构具体放假时间安排应及时向媒体通知,并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行政值班和临床一线值班力量,要继续做好服用问题奶粉婴幼儿的筛查、诊断与治疗工作,要保证信息报告和传递渠道畅通,满足群众看病就医和医疗救治的需要,确保医疗安全、血液安全、生物安全。
四、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卫生部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开展针对性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提高节日消费市场食品卫生安全水平。重点加强对旅游景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西博会期间重大活动场所、学校、医疗机构供餐的卫生监督执法。继续做好问题奶粉相关的监督执法工作。对餐饮消费的关键环节开展针对性的检查,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立即依法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确保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对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核查处理,并做好对突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五、做好矛盾排查工作,提高反恐意识,维护社会稳定
国庆长假和西博会期间我市卫生系统要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单位内部安全。要认真开展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及时化解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一是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解决职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种矛盾,积极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二是完善群体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一旦出现问题苗头,党政领导要及时妥善处置,努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最大限度地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酿成事端;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要求,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四是充分认识当前反恐怖斗争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客观地评估各种现实和潜在威胁,增强防恐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切切实实地把反恐怖工作抓紧抓好,防范和打击可能发生的暴力恐怖破坏活动,确保国庆期间和西博会期间的社会政治稳定。
六、加强值班,严格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要对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通讯设施使用、应急预案启动和突发事件处置程序,确保联络畅通。保卫部门要增加夜间巡逻、巡查次数,严格遵守门卫传达、登记、验证制度,把好人员、车辆、物品进出关,严防不法人员混入作案。9月29日-10月5日,各区、县(市)卫生局及局属各单位要在当天下午3时前将每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报我局值班室(传真:87068568,电话:87061036),各区、县(市)卫生局及局属各单位国庆期间的整体安全情况请于10月8日前报局办公室(传真:87027342)。 附件1: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每日上报表(略)
附件2: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总体情况汇总上报表(略)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