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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区妇幼卫生项目驻县专家培训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25 生效日期: 2008-09-25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布文号: 内卫妇字[2008]737号
各盟市卫生局,医学院一附院、自治区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为了提高产科综合服务能力,加强驻县专家技术服务和指导作用,统一专家驻县指导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全区妇幼卫生项目工作任务的落实,实现项目目标,卫生厅决定举办全区妇幼卫生项目驻县专家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按照卫生部高级产科生命支持项目培训教材和教具实施理论培训和操作实习。培训完成后安排理论考试、授课能力和操作技术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自治区培训合格证。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1.产科基本技术。包括孕期高危筛查与转诊,早孕期、孕期内科合并症及并发症,孕产妇复苏,早产/胎膜早破,产后出血及第三产程急症、孕晚期出血,阴道助产、肩难产、胎儿监护,产科医疗安全等内容。
  2.成人培训方法和技巧。
  二、参加人员
  全区妇幼卫生项目产科驻县专家。参加培训的驻县专家名单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
  2008年10月17日~19日,16日报到,20日离会。
  四、培训地点
  地点:华辰大酒店。地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大街801号。总台电话:0471—6622602、6622601
  五、其他事宜
  1.请各盟市卫生局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见附件2)以盟市为单位于2008年10月8日前报到卫生厅妇社处。
  联 系 人:郭  瑞、杜雪梅
  联系电话:0471—6611745、6944496、6927989(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nmgwst-fsc@163.com
  2.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各盟市项目资金支出。
  3.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 附件:1.全区妇幼卫生项目驻县专家名单(略)
2.全区妇幼卫生项目驻县专家培训班回执(略)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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