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学组[2008]1号
一、参与联系点挂钩的人员由厅领导及有关处室人员组成。
二、深入联系点开展学习调研和征求意见活动。
三、要对照各自联系点实际,经常深入所联系点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提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积极帮助联系点理思路、找差距、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对重大情况要及时准确向厅党组报告。
四、要把为民、为基层办实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重点抓好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尤其是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切实达到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 安徽省建设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