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清理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15 生效日期: 2008-10-14
发布部门: 湖南省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
发布文号: 长房政发[2008]122号
局属有关单位、五区房产局、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根据《长沙市优化效能办、市工商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清理整顿规范中介机构实施方案》(长优效发[2008]2号)的要求,市房产局制定了《长沙市清理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十月十五日
长沙市清理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工作方案
  为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强化行政机关监督执法的职能作用,确保房地产中介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长优效发[2008]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开展我市清理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统领清理整顿规范工作,边清理、边整顿,严格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经营行为,使房地产中介市场各种不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营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运作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和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清理整顿规范的主要内容
  针对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清理整顿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房地产中介机构无备案证和相关人员没有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违规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的;
  (二)转让、出租、伪造、涂改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或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的;
  (三)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
  (四)没有做到在经营场所“五上墙”(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税务登记证、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及计费方法、执业经纪人姓名及证号和照片)的;
  (五)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
  (七)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串通违规销售不具备销售条件的楼盘的;
  (八)加盟店、连锁店、分支机构证照不全擅自开展业务的。
  (九)局系统单位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人、财、物及办公场所没有彻底脱钩的;
  (十)局系统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房地产中介机构办理业务提供便利违规操作的。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9月-27日至10月15日)
  通过市房产局政务网等网络媒体宣传清理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做好舆论准备。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10月16日至10月21日)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局系统针对清理整顿规范的内容逐条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结果向市房产局或辖区房产局报告。市房产局、五区房产局接受群众举报投诉,举报电话为:市房产局:4662633、芙蓉区房产局:8153825、天心区房产局:5121881、岳麓区房产局:8613855、开福区房产局:2528503、雨花区房产局:5461008
  (三)检查落实阶段(2008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房产局、五区房产局和执法队等部门成立检查组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四)规范总结阶段(2008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
  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查找原因,依法处理。同时,对清理整顿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房地产中介机构诚信档案,制定完善房地产中介机构规范运作、促进发展的指导意见。
  四、有关措施
  清理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工作,只靠集中清理整顿工作远远不够,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长抓不懈,今后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建立长沙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微机网络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市房产局将尽快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机构网上备案、二手房电子合同网上签约微机管理系统,以大幅度提高房产部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的效率和力度。利用该系统完善房地产中介机构信誉档案,实行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星级评定制度。将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问题及其它不良行为记录和公众投诉及处理情况等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制定和出台有关房地产中介活动一系列示范文本。制定统一规范、易于操作的既能保护买卖双方又能保护中介机构的合同示范文本势在必行。《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屋出售委托协议》、《房屋购房委托协议》等示范文本已由市房产局草拟,将联合工商部门结合长沙市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后在二手房买卖时推荐使用。
  (三)加强管理,禁止局系统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任何便利。凡发现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办理房地产有关交易登记手续的,市房产局将对工作人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一并进行严肃处理。
  (四)维护房地产中介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凡是备案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不齐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将不会为其办理房地产交易、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五、具体要求
  清理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局属有关单位和五区房产局要充分认识这次清理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相关科室承担具体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
二00八年十月十四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