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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省政府认定的57个产业集群专业镇参加皖沪产业对接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0 生效日期: 2008-10-20
发布部门: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皖经明电[2008]126号
各市经委、工经委:
  2008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将于11月4-8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为加强我省企业与长三角地区的合作,积极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省政府决定组团参展,并在11月4日下午在沪举办皖沪产业对接会。根据省领导要求,由省政府命名的57个产业集群专业镇需派负责同志作为各市分团成员参加并制作展版进行集中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展版要求:展版按照统一要求,由各产业集群专业镇自行制作。具体格式:统一使用广告易拉宝展架,尺寸为高2米?~宽0.8米,展版色彩自定(简洁、明亮); 内容格式要求如:xxx镇现状100字左右,产业特色50字左右(可以加些产品照片),字体及大小自定(简洁、清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准备有关宣传材料(宣传册)在大会上发放。
  三、请接通知后,抓紧组织所属产业集群专业镇按上述要求做好有关准备。报送时间:10月22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各产业集群专业镇参展人员姓名、职务、手机。10月23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展版内容(文字等)的电子版。10月28日前将展版送省经委。
  联系人:钱文
  联系电话:0551-2871891
  E-mail:qianwen@ahec.gov.cn 安徽经济委员会
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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