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政办函[2008]14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组成单位、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进行相应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省安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 陈肇雄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 刘岳辉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谢光祥 省安监局局长
胡旭曦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利君 省监察厅副厅长
刘革安 省总工会副主任
成 员: 黄 河 省发改委副主任
刘送保 省经委巡视员
宋裕国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杨治平 省科技厅副厅长
王新国 省财政厅副厅长
易仲民 省人事厅副厅长
吕兴元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方先知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袁湘江 省建设厅副厅长
赵 平 省交通厅总工程师
陈梦辉 省水利厅副厅长
黄其萍 省农业厅副厅长
李定一 省林业厅巡视员
蒋怀章 省商务厅副厅长
向克用 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吴志雄 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
周 湘 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鲁先华 省工商局副局长
徐新楚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吴启荣 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
彭 翔 省环保局副局长
吕焕斌 省广电局副局长
梁毅恒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刘之明 省旅游局副局长
李新连 省统计局副局长
涂松柏 省气象局副局长
叶爱斌 省地矿勘查开发局副局长
许明林 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赵 军 省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王文桃 国家电监委长沙监管办副专员
王小龙 民航中南局湖南监管办副主任
罗伯钧 省政府法制办巡视员
郭建群 团省委副书记
周学龙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
李修柏 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部长
二、省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
(三)分析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审定印发对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湘有关机构、中央在湘及省属有关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五)协调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完成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