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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0 生效日期: 2008-10-20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布文号: 内卫妇字[2008]821号
各盟市卫生局:
    2008年1月,卫生部第3号公告向社会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为做好有关宣传和普及工作,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结合《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和当前卫生工作重点,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08〕1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卫生厅将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附件: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略)
2.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略)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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