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建人教[2008]371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建工局: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全面提高我省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建筑业“百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通过全员培训,普及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常识,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害事故,维护好建筑业农民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建筑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基本思路
2008年11月初启动,集中用1个月左右时间,以建筑工地农民工学校为平台,以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为培训对象,以建筑业农民工施工作业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所伤害”为主题,以“百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活动为载体,按照培训模式程序化、培训内容标准化和培训管理规范化的要求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对建筑施工常见伤害的防护能力,全面提高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素质。
三、活动组织领导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农民工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检查督导、效果测试和证书颁发工作;各施工总承包企业为活动主体,负责本企业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管理、师资选派和督促检查工作,其相关工程项目负责建立农民工培训台帐,安排具体教学日程并负责实施培训。
四、活动组织实施
1.培训对象和时间。全省各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均应按不区分工种、不区分是否接受过类似或其他培训的原则,集中上一堂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课。
2.培训组织。各企业根据本单位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活动工作日程(附件1),报本地农民工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已设立农民工学校的项目,均由农民工学校组织实施培训。未设立农民工学校的项目,由各地农民工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相关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在项目上组织实施培训。
3.教学程序。培训教学工作应以每教学班一般不超过80名农民工学员的规模,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组织教学。培训教学程序为:播放专题电视教学片、按通用教案进行面授、使用培训效果测试问卷进行效果测试。各教学班教学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为:课前动员5分钟;播放电视教学片40分钟;教师面授50分钟;效果测试20分钟;机动5分钟。在省规定时间和培训内容外,企业和项目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一个小时左右时间,有针对性地讲授相关安全生产知识。
4.教学师资。企业应选拔有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建立本单位农民工培训师资库。师资安排时,应优先选择持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A、B、C三类证书的人员,也可以聘请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教师担任。活动启动前,我厅将举办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常识培训骨干师资培训班,进行教学组织和培训模式辅导及教学示范。师资班学员应符合省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学校的通知》(湘建人教〔2007〕144号)所明确的基本条件,学员经培训后,由我厅颁发建筑业农民工学校教师资格证。各市州、大型企业也可根据本地(企业)实际,组织相应的师资培训,建立本地农民工培训师资库,由省统一颁发教师资格证。
5.效果测试与证书发放。企业应按要求对参加培训农民工进行登记,建立参加培训农民工台帐(附件2),报送农民工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教学班培训授课结束后,由各地农民工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常识培训效果测试题库中抽取试题,当场组织培训效果测试。试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阅,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测试合格者直接发放《湖南省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常识培训合格证》(合格证填写说明及编号方式见附件3)。各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扣押农民工“培训合格证”。2008年12月31日前,全省建筑业农民工均应获得“培训合格证”。“培训合格证”全省通用。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做好动员部署。我厅拟于近期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活动的相关工作。各市州和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召开本地区动员大会,搞好摸底统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活动各项要求,尽快启动培训工作。同时,各地、各企业要加强舆论宣传,运用会议、编印资料、编发动态等手段广泛宣传;积极邀请媒体进行活动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工地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倡导企业安全文化。
2.确保参培率。各地参加活动的农民工应达到农民工总数的90%以上,培训合格率应达80%以上。各企业应以此为契机,建立农民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一节课”制度,从2009年起,新增务工人员均应按此次活动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3.加强检查督促。各地农民工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域内工程项目参加活动的督促检查,把培训活动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农民工、每个教学环节,确保培训质量。要特别防止弄虚作假,走过场。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发放“培训合格证”;培训合格率低于80%的培训班,不得通过验收,应重新组织培训。活动过程中,我厅将随机抽查各地申报培训合格的农民工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检验、甄别各地评卷结果,跟踪“培训合格证”领证人员,考核培训质量。
4.加强协调指导。此次活动覆盖人员广,涉及项目多,培训数量大,培训时间集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及时解决企业、项目开展此项活动的实际困难。活动实施中,要及时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推介典型,把工作思路先进、活动组织扎实、培训取得实效的企业、项目的经验及时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请各地于11月5日前将本地活动方案报我厅。活动开展期间,我厅还将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优质课竞赛活动”(具体通知另发)。各地请于12月15日前,将本地活动总结和相关统计情况(附件4)报我厅。活动结束后,我厅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表彰奖励先进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对未按活动要求开展培训,或未达培训要求的地区和企业,将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5.妥善解决培训经费。此次培训活动,由我厅负责免费提供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常识专题电视教学片、通用教案、培训效果测试题库,同时,免费给农民工发放“湖南省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常识培训合格证”,免费为全省培训800名骨干师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一定专项费用,开展此项工作。企业培训费用可根据有关规定,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费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中列支,不得加重农民工负担。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湖南省建筑业“百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日程安排表(略)
附件2:湖南省建筑业“百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学员登记表(略)
附件3:《湖南省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常识培训合格证》填写说明及编号规则(略)
附件4:湖南省建筑业“百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情况汇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