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本市新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一期建设已初步建成,原上海政府采购网的部分功能模块的应运将作相应调整:从2008年11月1日起,原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管理的“上海政府采购”网(www.shzfcg.gov.cn)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办理将调整到新的“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运行。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如需办理供应商信息登记的,请登陆新的“上海政府采购”网站办理。供应商登记的核对及公告需要8至10天左右的时间,请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作好登记准备工作。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0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