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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28 生效日期: 2008-10-28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布文号: 内卫蒙字[2008]823号
各盟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拟申报2009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并于2008年11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连同电子版)。
  《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可登陆www.satcm.gov.cn/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下载。
  联 系 人:高欣荣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8号楼
  邮政编码:010055。
  联系电话:0471—6944929、6939270(传真)
  电子邮箱:xinrong0913@sohu.com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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