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安监管发[2008]126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10月28日,吴登昌副省长主持召开省安委会会议,研究部署了当前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现就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堵塞漏洞、防患未然;落实责任、强化管理。通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促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事故防范能力,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这次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主要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今年国家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和省、市、县检查中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检查的内容严格按照今年2月29日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08〕18号)第三时段的工作安排、9月12日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陕安委办发〔2008〕36号)和10月2日省安委会内部明电《关于全面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陕安委会明电[2008]1号)以及10月27日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陕安委会发[2008]9号)的各项要求开展工作。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这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从现在开始至春节前结束,采取现场检查和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要与正在开展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望”工作紧密结合。检查要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为了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对限期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推诿扯皮、至今没有进行整改的有关责任人,省、市、县检查组可以提出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省政府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周报制度,从11月开始,各市(区)安全监管局每周五下午4时前,要将本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向省局书面报告一次。
四、组织领导和要求
这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从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逐级开展检查督查,深入基层企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对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工作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为主、管理部门监督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挂牌公示,限期完成,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初发阶段。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省局。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