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内卫监字[2008]829号
内蒙古蒙泰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内蒙古蒙泰煤电集团2×3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请示》(蒙泰字〔2008〕161号)收悉,经审核,卫生厅同意专家组对内蒙古蒙泰煤电集团2×300MW热电联产机组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评审结论,准予该项目立项。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该项目竣工验收前,你公司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报我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