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内卫蒙字[2008]832号
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中蒙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内蒙医医院、中医医院、中蒙医医院、蒙中医医院的医院名称和临床科室名称进行一次认真清理规范,并切实加强对蒙中医医院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蒙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
各盟市卫生局和各有关单位,将本次蒙中医医院的医院名称和临床科室名称的清理规范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电子版),于2008年12月1日前报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汇总后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联 系 人:高欣荣
联系电话:0471—6944929、6939270(传真)
电子邮箱:xinrong0913@sohu.com
地 址: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8号楼)
邮政编码:010055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略)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