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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绿色村镇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30 生效日期: 2008-10-30
发布部门: 四川省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彭水府办发[2008]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绿色村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根据《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工程的意见》(彭水委发〔2008〕25号)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森林工程总体规划》,为大力实施森林工程,全面开展新农村林业“五化”建设,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宜居村庄,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为主题,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开展新农村林业“五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协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
  在全县20个乡镇开展“森林生态镇(乡)”建设,在200个村(居委)开展“绿色村庄”建设。通过实施森林工程,全面消灭荒山荒地,绿化乡村道路,建设农田林网,实施社区绿化和庭院绿化,确保每个村庄有一片500亩以上的森林。到2012年,森林生态镇(乡)的森林覆盖率达到52%以上,场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色村庄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农田林网化率达到90%以上,庭院绿化率达到90%以上;实现“树在村中,村在林中,镇镇森林环绕,村村绿树相连”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
  (二)建设任务
  绿色村镇建设造林总任务19.14万亩,其中荒山荒地造林10.6万亩,道路绿化1万亩,建农田林网5.34万亩,社区绿化0.1万亩,农户庭院绿化2.1万亩。
  三、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绿色村镇建设要按照“十年规划、五年实施”的要求,合理制定分年建设任务,前五年为全面推进阶段,后五年为巩固提高阶段。
  (二)突出重点,打造特色。要将交通方便、地理条件优越的村镇作为重点打造,根据各个乡镇的不同条件发展相应的林业产业,着力打造一批环境优美、农民富裕的绿色小康村镇。
  (三)绿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绿色村镇建设既要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村庄,又要发展林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和产业建设生态化的目标。
  (四)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绿色村镇建设要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在规划过程中,要推行参与式规划,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上山造林,积极推进绿色村镇建设进程。
  (五)见缝插绿,全面绿化。绿色村镇建设要见缝插绿,消灭空档,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全面绿化荒山、场镇、学校、道路及四旁隙地,全面实现林业“五化”目标。
  四、项目布局
  将全县交通方便、人口较多、地理位置重要的一类乡镇作为森林生态镇(乡)建设,包括汉葭、高谷、郁山、保家、桑柘、鹿角、黄家、普子、连湖、龙射、万足、靛水、联合、龙溪、长滩、新田、梅子垭、鞍子、润溪、太原等20个乡镇。绿色村庄建设原则上将森林生态镇(乡)的全部村,一般乡镇按照1―2个村进行布局,全县规划200个村(居委)。每个乡镇的场镇和学校作为绿化重点,全力打造森林场镇和绿色学校,为村民创造美丽的居住环境,为学生创造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
  按照全县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安排,先启动示范村建设,再启动推进村建设,最后启动其他村镇。在地域上,先启动高速公路、铁路及国道319沿线的村镇,再启动条件较好的村镇,最后启动其他村镇。2008―2012年全面完成栽植任务,2013―2017年为成果巩固阶段,全面巩固建设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大力宣传林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参与绿色村镇建设的积极性,并对在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和表彰奖励,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林业建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搞好规划,制定措施。各乡镇要紧紧围绕《彭水自治县农村森林工程规划》科学合理地编制本乡镇绿色村镇建设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加大投入,确保成效。按照“农民自助、政府补助、社会帮助”的原则,采取多方筹资的办法,解决绿色村镇建设资金。荒山荒地造林和农田林网建设营造的速丰林,经验收合格后按速丰林政策给予补助,营造的生态林按荒山造林标准补助,道路、社区、庭院绿化原则上每个村(居委)安排5万元建设资金给予补助,对示范村、推进村从项目上优先安排,资金上重点扶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采购种苗,造林劳务由村民投劳或以资代劳解决。要吸收社会和农民群众参与绿色村镇建设,发动农民多渠道筹资投劳,自力更生建设生态家园,充分发挥农民在绿色村镇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四)科学示范,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做好示范户、示范村、示范片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林木新品种,推广先进的林业实用技术,建成一批高质量的科技示范基地,以此带动全县新农村建设。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绿色村镇建设的组织实施单位,广大农民群众是绿色村镇建设的主体,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绿色村镇建设,积极提供土地支持和投工投劳,为建设自已的家园贡献力量。县森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林业局、各乡镇林业站要加强对绿色村镇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及时为农民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 二00八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彭水自治县绿色村镇建设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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