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安监管培函[2008]170号
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浙安监管培〔2007〕52号)和2008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安排,研究决定,11月16日在杭州举办第二十二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有关教学安排工作。
二、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或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大队)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08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11月16日下午报到;培训时间7天。
四、培训地点
杭州华辰银座大酒店(杭州新塘路342号,汽车东站东侧)。行车路线:城站火车站乘公交518路车、汽车西站乘公交502路 车、汽车南站乘公交20路车、汽车北站乘公交516路车到汽车东站下车即是。酒店联系人:严燕仙,电话:0571-86963868,86478888转;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联系人:来亦子,电话:0571-88068048。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市安全监管局汇总所辖区内需参训人员名单,将“参训人员回执”(见附件3),于11月10日前上报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培训处。传真:0571-87053653。
2.培训费按省物价局《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举办培训班收费标准审批通知》(浙价费培批〔2005〕7号)核定的标准,每人收取520元,食宿费用自理。
3.可点击“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址:zjsafety.gov.cn,进入人事培训处栏目”下载通知及表格,请参训人员按要求随带填写好的“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系由市、县级安全监管局人员填写)或“依法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系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或大队人员填写),市或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前往报到。
4.参训人员需随带彩色免冠相片(小二寸,白色背景,尺寸为:32 mm×42mm)3张及身份证、学历复印件用于制证。 附件:1.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2.依法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略)
3.参训人员回执(略)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