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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危旧房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0 生效日期: 2008-11-10
发布部门: 陕西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陕建函[2008]525号
各地市建设规划局、杨凌示范区建设规划局:
  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旧房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建村综函(2008)41号)的要求,对全省农村地区的住房状况进行调查和摸底。现将有关调查内容和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1.你市农村住房情况和危旧房基本情况。
  2.你市是否进行了农村危旧房改造,改造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主要措施和做法。
  3.你市是否编制了农村危旧房改造规划,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现有支持农村危旧房改造的资金渠道有那些?
  5.你市全部完全农村危旧房改造所需资金测算和时间
  安排。
  6.对建立农村危旧房改造激励机制有何建议?
  请你们立即组织力量,以县区为统计单位对农村危旧房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和测算,务必于2008年11月13日前以文字和表格形式,特别是已有危旧房规划项目等有关情况报送我厅。
  联系人:建设厅村镇处   戴丰年、姬亮
  电话:029-87294031    传真:029-87294031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农村危旧房的认定标准是:存在结构失稳、地基不均匀沉降、墙体和屋面倒塌等重大安全隐患,建于地质断裂带、山体坍塌、泥石流易发等灾害不稳定区域;或其他残破、不御寒冷和风雨、已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农房。
附件2:各地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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