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苏建质[2008]60号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考核工作,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08〕62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开展2008年度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考核工作,对全面掌握检测市场诚信情况,规范检测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和部署,做好对辖区检测机构的资料原件核查和现场初评工作。
二、各检测机构要根据《通知》的考核标准(附件1)开展自评工作。填写“自评结果”一栏,将自评结果(纸质及电子文档)和自评中加分或扣分项证明材料的原件,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在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10月30日期间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信息证明材料(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初评确认后,于2008年11月20日前统一报送(含纸质及电子文本)市建设局质安处。市区检测机构将信用等级考核相关资料直接报我局质安处。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信用等级考核工作,严格审查各检测机构的证明材料,保证本地区A级检测单位的质量;严格执行检测机构取得资质或许可变更后未按规定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机构和人员信用档案列入C级管理的规定;本次信用等级评定不得跨等级升级,降级不作要求。
四、我局将根据各检测机构上报情况及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组织专家组,采取资料原件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复评。
联系电话:65211507,电子邮箱:jsszhlj@163.com。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人员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质〔2006〕487号)精神,全面掌握检测市场诚信情况,加强动态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度全省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标准
本次考核标准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考核标准(试行)》(苏建质〔2007〕216号),在2007年度全省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考核的基础上,结合2008年度各检测机构的综合情况,对全省检测机构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公布"2008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名单"。
二、考核工作步骤
(一)自评阶段
各检测机构根据考核标准(附件1)开展自评工作,填写"自评结果"一栏,将自评结果(纸质及电子文档)和自评中加分或扣分项证明材料的原件上报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本项工作于2008年11月20日前完成。
(二)初审阶段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采用资料原件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情况进行复评,填写考核标准中"复评结果"一栏。并将本地区复评结果汇总,填写《2008年各省辖市检测机构信用等级复评结果汇总表》(附件2)。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本地区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在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10月30日期间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信息,填写《2008年各省辖市检测机构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汇总表》(附件3,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初审结果(附件1、2、3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于2008年12月10日前完成报送省质监总站。
(三)复审阶段
2008年12月11日起,省质监总站根据初审结果,结合省级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对全省检测机构进行复审,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本项工作于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评审结果公示。
(五)公布"2008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名单",评级结果录入检测机构信用档案。本项工作于2009年1月下旬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信用等级考核工作,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应严格审查各检测机构的证明材料,保证本地区A级检测单位的质量;严格执行检测机构取得资质或许可变更后未按规定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机构和人员信用档案列入C级管理的规定;本次信用等级评定不得跨等级升级,降级不做要求。
(二)各检测机构要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并如实上报证明材料。
(三)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7层2713室
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邮编:210036
联系人:卜青青,025-51868718
电子邮箱:jszljd@yahoo.com.cn
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考核标准(试行)(略)
2.2008年各省辖市检测机构信用等级复评结果汇总表(略)
3.2008年各省辖市检测机构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汇总表(略)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