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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争取中央投资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3 生效日期: 2008-11-13
发布部门: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许政办[2008]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日,中央在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和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建设、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六个方面,先期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000亿元用于基本建设,明年5000亿元的投资也要于近期对接。为努力争取更多的中央投资,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争取中央投资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责任单位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
  1.廉租住房(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2.棚户区改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3.农村危房改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农村沼气(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饮水安全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3.农村公路(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4.农村电网(责任单位:许昌供电公司
  5.农村邮政(责任单位:市邮政局)
  6.南水北调工程(责任单位:市南水北调办)
  7.重大水利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8.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9.优质粮食工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10.动物防疫体系(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11.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12.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责任单位:市质检局)
  13.粮油存储设施和粮食烘干设备(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14.扶贫和以工代赈(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发改委)
  (三)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石武高速客运铁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郑许轻轨铁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3.许禹铁路改造(责任单位:许昌地方铁路分局)
  4.京珠公路高速扩宽(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公路局)
  5.安信公路许昌段(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公路局)
  6.一级公路升级改造(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公路局)
  7.城市电网(责任单位:许昌供电公司
  (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
  1.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3.旅游设施(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4.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许昌技师学院建设(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8.重点中医院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9.乡镇综合文化站(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10.“许昌人”博物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文化局)
  (五)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工程建设
  1.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责任单位:市建委)
  2.城市垃圾处理工程(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垃圾焚烧发电(责任单位:天健热力公司、市发改委)
  4.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责任单位: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襄城县政府)
  5.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重点防护林(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7.天然林资源保护(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8.十大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六)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
  1.中原电气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3.服务业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4.核电、风电装备制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6.产业技术进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目标任务
  我市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总体目标和专项目标均为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即全省总量的1/18,力争达到全省总量的1/15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的协调推进机制,协调处理项目上报、争取工作的各项事宜。
  (二)尽快组织补充上报项目
  由于国家发改委将于11月20日前完成并下达此次中央资金1000亿元项目计划,时间异常紧迫。各地各部门要加快项目的组织,相关手续完备的项目,要在11月15日前将项目报市发改委。已列入国家规划,需要补充完善相关手续的,要在11月18日前将项目报市发改委。
  (三)加强部门联动
  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指定一名县级领导干部牵头组成工作小组,进驻郑州和北京,盯紧项目,盯紧资金,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政策信息。
  (四)落实配套条件
  对符合今年新增中央投资方向、还需完善前期工作的项目,各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抓紧土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审核备案,确保前期工作条件达到国家要求,争取纳入国家近期计划。
  (五)抓好项目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在找好项目、找准项目的同时,积极将项目各项建设条件落到实处。在今年11月底前,实行各责任单位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日报制度,由市发改委统一汇总后报市政府。
  (六)加强项目组织储备工作
  由于国家将于近期陆续安排项目计划,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开展项目组织和储备工作。超前谋划,精心筛选和组织一批高质量、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建议书等项目资料,完善土地、环评等项目手续,为明后两年的中央投资争取工作打好基础。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许昌市争取中央投资工作进度日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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