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7 生效日期: 2008-11-17
发布部门: 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公司,各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神火集团公司
  为有效督促我省煤矿“五职”矿长加强对专业知识的日常学习,积极了解和掌握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最新方针政策,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保证持续具备矿长任职资格,确保我省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煤矿“五职”矿长培训和矿长资格证管理的通知》(豫煤安〔2007〕631号)要求,省局决定开展2008年度全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年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矿长资格证颁发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前的所有煤矿“五职”矿长。
  二、考试组织
  各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公司及神火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五职”矿长的年审考试工作,由省局统一组织,在各集团公司设立考场,省局负责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
  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五职”矿长的年审考试工作,按照隶属关系由各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自行组织,进行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省局派人现场监督。
  三、考试时间
  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考试时间为2008年11月20日-12月5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报省局批准后确定。
  平煤集团、永煤集团、义煤集团、郑煤集团、鹤煤集团、焦煤集团和神火集团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命题
  年审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命题要涉及到《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河南省煤炭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等国家和省有关煤炭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基础技术知识、相关政策、最新会议和文件精神,煤矿各种灾害的预防和处理措施,事故案例分析以及应知应会安全常识等。
  五、几点要求
  (一)各集团公司和各省辖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单位和本地区需要参加年审考试人员进行详细统计,并认真制定年审考试方案,上报省局安全处,审核批准后开展年审考试。凡年审考试不合格的,矿长资格证作废。
  (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年审考试工作,对组织不力、考场混乱、泄露考题等情况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考试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所有参加年审考试人员矿长资格证全部收齐,送至省局安全处,统一办理年审手续。
  (三)参加年审考试人员须携带矿长资格证和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方可参加考试。各考点要严肃考场纪律,实行单人单桌,凡发现考试作弊、冒名替考的坚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吊销矿长资格证书。
  联系人:姜 凯 联系电话:0371-63817966
  申晓鹏 联系电话:0371-63921711
  电子邮箱:aqglc@hnmt.gov.cn 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