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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同意成立杭州市艺术品经营行业协会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7 生效日期: 2008-11-17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文号: 杭文广新文管[2008]7号
杭州市艺术品经营行业协会(筹):
  你们上报的《关于要求成立杭州市艺术品经营行业协会的请示》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杭州市艺术品经营行业协会;
  二、协会在运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并受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监督和指导;
  三、请按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到杭州市民政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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