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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薇甘菊防治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8 生效日期: 2008-11-18
发布部门: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薇甘菊是一种外来藤本有害生物,主要危害农作物和森林植物,其种子随风飘落在适生地区后,迅速生长并沿农作物或森林植物攀爬,一段时间后将整株农作物或森林植物缠绕覆盖,导致农作物和森林植物无法进行光合作用而窒息死亡。其传播速度快、防治难度大,被列入国际、国内重要检疫对象。我市的惠城区、惠阳区、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和大亚湾开发区均发生薇甘菊危害,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破坏生态环境。
  为了切实加强外来有害生物薇甘菊的防治工作,防止其蔓延扩散,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农作物的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促进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加强薇甘菊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认识到薇甘菊对我市农业、林业生产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防治工作,加强领导,近期内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集中防治,切实取得效果。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治。薇甘菊的防治技术方法:以人工防治为主,即采取人工对薇甘菊的茎叶、根系予以砍挖。在薇甘菊已攀爬缠绕农作物和森林植物的地方可采取人工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把攀爬在农作物或森林植物上的薇甘菊茎叶砍除,然后再对地面上的薇甘菊的根茎进行喷药防治,喷药时最好选择在无风无雨的天气进行。
  在有条件的地区,可在薇甘菊危害严重地点栽植乡土树种黄伞枫以抑制薇甘菊的蔓延。
  三、各级林业和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薇甘菊的普查监测工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各县、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抓好辖区内薇甘菊疫源的清理和销毁,确保防治成效。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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