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9 生效日期: 2008-11-19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交通厅
发布文号: 浙交办[2008]291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厅管厅属各单位,温州、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近期,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连续召开会议,要求扩大交通投资规模,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结合浙江交通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统一思想,深化对加快基础设施交通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
  要深刻认识扩大交通投资规模、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上来,主动谋划,积极应对,切实发挥交通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的生力军作用。要紧紧抓住这一重大战略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切实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
  二、迅速行动,确保首轮加快建设的任务落实到位。
  要以确保年度计划任务完成为目标,对照全省交通重点工作推进会上签订的责任书内容,全面加快在建项目建设,确保计划完工项目按期建成,同时尽快启动计划开工项目,打一场增加投资、扩大内需的攻坚战,确保首轮加快建设的任务落实到位。
  三、抢抓机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要紧紧抓住当前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宝贵机遇,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已上报国家有关部委的项目,要盯牢催批,争取列入国家扩大内需项目计划。前期工作比较成熟的项目,要加快工作进度,抓紧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报送有关部门审批,争取在明、后年多开工一批项目。对已列入计划但时序靠后的项目,只要建设条件具备,争取提前实施。已列入规划但前期工作尚未启动的项目要抓紧启动前期工作,深度不够的项目要继续做深做细,积极创造开工建设条件。
  四、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加快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各地交通部门要向党委、政府主动汇报,积极争取成立由政府领导领衔、综合部门牵头、各前置审批参加的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统一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尤其是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尽快排出项目,制定工作方案,“一把手”亲自负责,各部门分头落实。要层层落实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要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围绕中心工作,争分夺秒地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省厅“三大建设”督查办公室,将进行专项督查。各地交通部门也要加强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强化监管,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和质量。
  越是加快建设,越要强调质量和安全,必须始终把安全和质量置于交通建设的首位,按照“安全质量年”活动的要求,严格落实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参建单位科学设计、科学施工、科学管理。要迅速组织开展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确保质量安全形势稳定。
  六、多方筹资,不断拓宽交通投融资渠道。
  要充分利用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所带来的有利条件,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投入,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保障交通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充分发挥国有交通投资公司的投融资平台作用,创新市场化融资方式,积极承担重大项目的投资主体责任。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5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