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2008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21 生效日期: 2008-11-21
发布部门: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
发布文号: 新国土资党发[2008]50号
自治区测绘局党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党组,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厅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党总支),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做好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2008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中组发〔1998〕6号)、《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5〕30号) 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的要求,现就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2008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从实际出发,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现实表现,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结构不断优化,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进一步增强做好国土资源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勤政务实、团结协作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群众公认原则。
  三、考核对象
  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在职干部职工。
  四、考核权限
  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
  (一)厅领导班子、厅级干部的考核由自治区党委负责;
  (二)厅机关干部职工、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考核由厅党组负责;
  (三)地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同级非领导职务)的考核由厅党组负责;
  (四)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同级非领导职务)的考核由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负责;
  (五)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县(市)国土资源局其他人员的考核由本级国土资源局党组负责。
  五、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建设。包括政治表现、理论学习、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中央权威、执行厅党组各项决议决定的情况;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团结协作、合作共事等方面的情况。
  2.党的建设。包括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选人用人情况;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情况;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情况;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
  3.领导能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联系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求实创新、开拓进取,推进工作的情况;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及突发事件、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复杂问题,做好信访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4.工作实绩。包括认真落实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快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加强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维护群众权益、依法监管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等方面的成绩和效果。加强国土资源基层基础建设、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开创国土资源工作新局面的情况。
  (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包括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主要是对理论和政策的学习情况,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和行为情况,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情况,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2.组织领导能力。包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发现人才、培养干部、知人善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对党政正职,还要重点考核其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工作作风。包括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领导班子团结,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敢于负责,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
  4.工作实绩。包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完成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发挥作用、取得实效的情况。
  5.廉洁自律。包括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一般干部的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2.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3.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4.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5.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六、考核等次
  (一)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不含单位领导干部数)15%以内。
  七、考核程序和方法         
  年度考核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按照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评定考核等次、反馈等程序进行。
  (一)厅机关干部考核方法
  各处室召开会议,处室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处室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其他处级领导干部(含同级非领导职务)在会上作个人述职述廉,一般干部作个人工作总结,然后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各处室结合干部平时工作表现,研究提出本处室除主要负责人外的其他干部的考核拟定等建议意见,交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召开厅机关处级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大会上作个人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
  处室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定等,由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厅领导分工分别征求其分管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民主测评情况提出考核拟定等建议意见,报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厅机关副处级以下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厅机关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二)地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法
  1.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由各考核组负责。
  2.发布考核工作预告,由各考核组负责。
  3.述职述廉。分大会述职述廉和书面述职述廉。述职述廉大会由各单位党组书记主持并做动员。各单位党组书记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大会述职述廉,党政正职在会议上分别作个人述职述廉。其他领导干部(含同级非领导职务)采用书面述职述廉方式,并将述职述廉报告交厅考核组审核。
  述职述廉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情况,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情况,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情况,履行职能或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完成工作任务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述职述廉要实事求是,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是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班子述职述廉材料5000字以内,个人述职述廉材料3000字以内。
  参加述职述廉会议人员范围是: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和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的主要领导及其他需要参加人员。
  4.民主评议。对地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评议采取填写民主评议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表的发放范围与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范围相同。
  民主评议表在述职述廉大会前2-3天印发,在召开述职述廉大会时,由参会人员本人投入会场设置的票箱,由考核组负责汇总整理。
  5.民主测评。对地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工作在述职述廉大会上进行,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与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相同。
  民主测评表由考核组负责汇总和统计。
  民主测评时对优秀等次的推荐不限定数量。
  6.民主推荐。根据工作需要,对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分为书面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书面推荐在述职述廉大会上进行,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与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相同。
  民主推荐表由考核组负责汇总和统计。
  7.个别谈话。个别谈话工作由考核组负责。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参加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是:地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含同级非领导职务)和局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和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的主要领导及其他需要了解情况的人员。
  民主测评结果、个别谈话推荐考核等次情况由考核组向被考核单位党组进行反馈。
  8.查阅资料。查看党组学习、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有关资料。领导干部个人学习、工作有关记录等。
  9.征求意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分工,由厅考核组负责听取和征求当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含同级非领导职务)及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的意见和建议。
  10.评定考核等次。各单位党组根据考核组提供的考核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干部个人现实表现,集体研究提出拟定等建议意见,报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不提出拟定等建议意见,由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优秀等次的名额,一般按照本单位领导干部数(含同级非领导职务)的15%掌握。对领导职数较少,达不到1个优秀名额的单位(即领导职数不足4个的),原则上按照1个优秀名额考虑。
  11.综合分析考核情况,形成材料。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归纳、分析,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对地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年来的现实表现情况做出客观、公正地评价,提出拟定等建议意见、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并形成综合汇报材料。
  12.召开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考核组汇报,确定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含同级非领导职务)年度考核定等意见、正处级、副处级后备干部人选。
  13.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由厅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各单位党组反馈,各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向考核对象本人反馈,并由本人签署意见。考核对象对考核定等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三)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考核方法
  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厅考核组参照地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法进行。具体事宜由厅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协商确定。
  直属单位其他干部职工的考核由厅党组委托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参照厅机关干部考核方法进行,初定考核建议意见交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含同级非领导职务)的考核由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参照地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法进行。
  (五)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县(市)国土资源局其他人员的考核由本级国土资源局党组参照厅机关干部考核方法进行。
  八、组织实施
  (一)为加强对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2008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建荣    自治区主席助理、厅党组书记
  副组长:马敖赛依提哈木扎     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成 员:刘戈青    厅党组成员、自治区测绘局党组书记
  阿不都沙拉木依明巴海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平新来    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于庆和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杨占国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胡建卫    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吴 峰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胡茂焱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彦明    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平新来同志兼任,年度考核工作由厅人事处承办。
  (二)根据厅党组安排,成立11个考核工作组(附件1),负责对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三)石河子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另行安排。
  (四)相关事宜
  1.20O8年交流任职的副处级干部,任职不满半年的,在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包括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以及个别谈话,考核情况(民主测评结果、评议及谈话情况)向现工作单位党组(党委)和考核组提供,考核定等意见由现工作单位党组(党委)研究提出。交流任职、提拔任职到地州市国土资源局担任党政正职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半年的,征求本人意见后,个人述职述廉可以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提拔担任副处级职务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半年的,在现工作单位参加考核,述职述廉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是否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以及个别谈话,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原则上确定为称职等次。
  一般干部调任或转任的,由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2008年到龄免职的干部,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参加本次年度考核。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由单位党组(党委)征求本人意见,确定是否参加年度考核,凡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干部均按称职定等。
  3.单位派出参加培训学习,考核期间仍在学习班的,不用返回原单位进行考核,述职述廉采取书面形式进行。2008年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班的,不参加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和述职述廉,原则上建议考核定等为称职,其中,学习期间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
  4.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超过半年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5.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参阅转业前部队有关鉴定进行考核,一般当年定为称职等次。
  6.借调人员,时间超过半年的由借调单位进行考核(评为优秀的,占借调单位的指标),结果反馈给原单位;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借调期间情况由借调单位提供。
  7.新录用、聘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
  九、要求
  (一)年度考核时间定于12月1日至12月25日。赴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厅直属单位考核的具体时间由各考核工作组与被考核单位协商确定。
  各单位、各考核工作组必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考核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将考核工作有关材料报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拟评定为优秀、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干部由单位党组和考核组分别形成单行材料。
  (二)各处室、各单位要对照工作职责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通过年度考核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为做好2009年国土资源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要求认真安排好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并做好迎接上级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系统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处级干部(含同级非领导职务)年度考核表一式三份、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干部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由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考核定等意见后统一归档。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考核工作分组名单
  第一组: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自治区测绘局
  组 长:田建荣   自治区主席助理、厅党组书记
  副组长:姚和江   厅副巡视员、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党
  支部书记、主任
  成 员:刘富华   厅政治部副主任、人事处处长
      张 合   厅办公室副调研员
  柯娟丽(女)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第二组:伊犁州国土资源局、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
      厅机关服务中心
  组 长:马敖赛依提哈木扎   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副组长:陶嘉雄   厅副巡视员、厅耕地保护处处长
  成 员:买尔旦买买提伊力   厅人事处副处长 
  马建波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副主任
  丁万泉   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第三组:塔城地区国土资源局、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
  组 长:刘戈青   厅党组成员、自治区测绘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王德和   厅副巡视员、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成 员:陈彦贵   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学校副校长
  倪 慧(女)厅工会工作委员会副调研员
  杨世军   自治区测绘局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
  第四组:昌吉州国土资源局、米东区国土资源局、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
  组 长:阿不都沙拉木依明巴海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王春池   厅副巡视员、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
  成 员:吴 然   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曹运动   厅科技外事处副处长
  李智慧(女)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办公室科员
  第五组:和田地区国土资源局、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学校、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
  组 长:平新来   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副组长:黄雪伟   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党委副书记、总队长成 员:乐韦宏   厅办公室副主任
  陈秀莉(女)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副处级纪检员、监察员
  刘家新   厅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第六组:吐鲁番地区国土资源局、哈密地区国土资源局、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组 长:于庆和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李全战   自治区测绘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张红彦(女)自治区测绘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处长级)
  和进芳   厅办公室副调研员
      李晓峰   厅机关党委(党建处)主任科员
  第七组:喀什地区国土资源局、克州国土资源局、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组 长:杨占国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梅志刚   厅宣传教育处处长
  成 员:杨新兰(女)自治区测绘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买买提吐尔逊阿吉   厅办公室副主任
      王占团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主任科员
  第八组: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自治区国土资源咨询研究中心、自治区地质学会
  组 长:胡建卫   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陈晓齐   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建处处长
  成 员:党金海   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办公室主任
  王智勇   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明珠(女)厅宣传教育处副主任科员
  第九组:巴州国土资源局、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自治区土地学会
  组 长:吴 峰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郭德春   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成 员:魏中华(女)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赵 强   厅党建处处长助理
  彭 磊   厅人事处主任科员
  第十组: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博州国土资源局、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组 长:胡茂焱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刘建刚   厅审计处处长
  成 员:沈钦喜(女)厅人事处副处长
  蔡贵强   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袁晓虎   厅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第十一组:阿克苏地区国土资源局、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办公室、自治区矿业联合会
  组 长:刘彦明   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党委书记、副总队长
  副组长:齐志俊   厅老干部工作处处长
  成 员:都 红(女)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办公室副主任
  张 弛   厅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赵 坤   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政治处副主任科员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