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卫发[2008]293号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你院《关于职能科室及中层管理人员职数设置的请示》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设置党政办、人事科、保卫科、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财务科、设备科、总务(基建)科、院感科、对外发展(医保)办、信息科等12个科室为职能科室。
同意你院党政办、护理部、财务科、总务(基建)科、院感科各设置领导正职1人,副职1人;医务科设置领导正职1人,副职2人;人事科、保卫科、科教科、设备科、对外发展(医保)办、信息科各设置领导正职1人。 此复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