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教安组办[2008]3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11月14日上海商学院学生宿舍因使用“热得快”导致发生火灾的事故,我厅于十一月二十日即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2008]17号),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从中吸取教训,对消防安全器材和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逐一消除安全隐患,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大投入,切实搞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从了解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接到文件后,领导重视,行动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福建工程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校园消防安全,狠抓教育、制度、督查和资金“四大保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但也发现一些单位领导侥幸心理严重,整改措施不力。现根据陈桦副省长“不能光提要求,这些要求落实情况怎样?要跟踪督察”的批示精神和鞠维强厅长“要将近期检查情况以及各地、学校落实情况再报陈副省长。同时,要注意吸取甘肃省一所中学学生取暖而造成瓦斯中毒死亡教训”的要求,请各地各校一定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加大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并将落实(闽教安组[2008]17号)文件精神的具体情况(包括领导重视情况、隐患排查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责任落实情况),于12月25日前报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
近期,我厅将对各地各校落实消防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结合年终安全工作考评进行检查,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