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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典斯德哥尔摩室内乐三重奏组、野鸟与和平鼓爵士组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12 生效日期: 2008-09-12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1635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08]30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演出公司邀请瑞典斯德哥尔摩室内乐三重奏组、野鸟与和平鼓爵士组一行6人,于2008年10月9日至30日到浙江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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