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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可用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企业债名单及出入库代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0-07 生效日期: 2008-10-07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市场参与者: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所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本所将自2008年10月13日起,对已上市的企业债及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以下简称“分离债”)统一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对于符合回购资格条件的企业债和分离债可用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与此同时,本所现行的企业债回购交易也同步停止。现将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资格审核并会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公司,本所已上市的“01三峡债”等59只企业债及“08莱钢债”等2只公司债符合回购条件,可用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名单和相对应的出入库申报代码详见附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结算相关规定执行。
  二、已上市的分离债可用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具体名单和出入库代码另行通知。
  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所自2008年10月13日(含)起停止企业债回购1天期品种(证券代码:202001,证券简称:RC001)、3天期品种(证券代码:202003,证券简称:RC003)、7天期品种(证券代码:202007,证券简称:RC007)的交易,2008年10月10日为上述回购品种的最后交易日。上述回购品种的未到期交易,到期后正常办理清算交收。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八年十月七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可用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企业债、公司债名单及出入库代码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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