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1-04 生效日期: 2002-01-04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
发布文号: 劳社厅函[20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使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更为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更好地适应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社字[1999]20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2002年1月1日起组织编报。我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季度报表的通知》(劳社厅函[2000]14号)同时废止。我们将在本通知印发之日,把《社会保险是基金计报表编报说明》通过电子邮箱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请各地注意及时收取。各地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编报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联系。 
  联系电话:010-84220718 
  联系人:聂明隽、张英辉 
  e-mail:zhangyinghui@mall.molss.gov.cn 
  yuanhui@mail.molss.gov.cn 
  附件: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本刊路) 
 
 
二○○二年一月四日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