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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化司关于启用《全国农业机械事故报送分析系统》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01 生效日期: 2008-08-01
发布部门: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发布文号: 农机管[2008]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农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国农业机械事故统计、报告工作,提高统计报告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我司决定从2008年10月起,启用《全国农业机械事故报送分析系统》(以下简称报送分析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后,各地凭用户帐号和初始密码可直接登录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网址//www.amic.agri.gov.cn),进入报送分析系统,实行网上农机事故月报和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快报。获取省级管理员用户帐号、密码以及报告分析系统应用等具体事宜,请直接与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执法监管处联系。联系人:吴国强,联系电话:010-67634172,E-mail:njjlzfc@126.com。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10月1日之前,登录报告分析系统,做好下级用户设置等启用工作,以便如期开展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暂不具备网上报告条件的地县机构,可报纸质报表由上级农机监理机构录入报告分析系统。
  三、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要做好报告分析系统软件应用的省级师资培训。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所辖区域农机事故统计报告人员的培训,如期开展农机事故网上报告工作,不断提高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各地要在网上进行农机事故月报和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快报的同时,继续按规定报送纸质报表,以便农机事故报告存档。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00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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