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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28 生效日期: 2008-05-28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鸡政发[2008]25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鸡西市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实施方案》业经2008年5月19日市政府13届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鸡西市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的部署,加快我市泥草房改造和建设步伐,提高农村住房条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和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进程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为目标,以改造建设农村泥草房为重点,引导和指导广大农民建设节能省地、安全环保、经济适用住房,改善农村民生条件,提高农村居住质量,到2015年全市农村基本消灭泥草房,住房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二、目标和任务
  到2015年,力争用8年时间,全市基本消灭泥草房,即全市改造建设农房2.46万户,145万平方米,每年平均改造建设0.3万户,18万平方米,使其成为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居住舒适、结构安全、节能省地、造型美观、突出特色、标准较高的新型住宅。改造建设的农房中80%以上为节能省地、环保型住房,95%农房达到26?O/人的小康住房标准。具体目标和任务是:
  2008年全市泥草房改造2300户,13.68万平方米;
  2009年全市泥草房改造2650户,15.67万平方米;
  2010年全市泥草房改造4010户,23.34万平方米;
  2011年全市泥草房改造4110户,23.99万平方米;
  2012年全市泥草房改造4150户,24.71万平方米;
  2013年全市泥草房改造2940户,17.52万平方米;
  2014年全市泥草房改造2360户,13.94万平方米;
  2015年全市泥草房改造2080户,12.6万平方米。
  三、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的原则
  农民为主,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社会参与的原则。农房改造建设要以农民为主体,政府组织推进和指导,制定和实行必要的优惠政策,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
  尊重民意,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原则。农村住房改造与建设应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全面情况,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
  统一规划,明确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要坚持“撤并自然屯,壮大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思路,农房改造和建设要以乡(镇)中心村、行政村或较大村为主,坚持集约利用土地,引导农民到中心村建房,腾挪出的土地复垦利用。优惠政策向农村困难群体倾斜,向有改造愿望的农民倾斜,向示范村、试点村、中心村倾斜。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可比照城市廉租住房政策,建设一批农村廉租住房,租给农村特困户居住。坚持统一规划,对农房布局、式样、功能、面积、使用材料等做好规划,统筹安排。坚持试点先行,实施分批分期改造,优先选择省、市、县(市)三级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实施。
  节能节地、环保和经济适用的原则。支持和引导农民建设节能省地、功能齐全、结构合理、面积适中、经济适用、环保安全的住房。
  四、推进措施和要求
  (一)科学编制规划,稳妥有序推进
  村镇规划是村镇建设的依据和发展蓝图。为了加快泥草房改造力度,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必须加快编制村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步伐,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规划并实施改造建设的优先补贴原则,克服盲目建设和浪费土地资源现象。要以“撤并自然屯、壮大中心村、建设小城镇”的建设思路,引导偏、小、穷村屯向中心村和小城镇撤并。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每年规划编制专项资金使用。各规划设计单位要减半收取规划设计费。五年内全市要完成3个村镇体系规划、37个乡镇总体规划、395个中心村建设规划,所需资金采取向省争取补贴,市、县、区级财政列支的办法解决(市、县、区级财政列支情况见附表一)。
  (二)建立政府补贴机制,保障农房改造顺利进行
  按照省政府要求,今年,全市要抓好省级示范村1个,市级试点村4个,县(市)、区级样板村64个。对省级示范村、市级试点村,县(市)、区要安排专项资金,对道路、排水边沟、过街桥涵等建设予以专项补贴。这些典型村要在两年内全部消灭泥草房,实现砖瓦化率100%要求。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与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县(市)、区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泥草房补贴专项资金,标准是参照省级补助标准以不少于1∶1的比例安排泥草房补助专项资金。按照分类补助的原则,用于农村特困户、贫困户、一般户的建房补助。要集中有效的财力,实施整村推进,确保改一处成一处。市、县(市)、区政府要从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维护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拿出10%,专项用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补助,县(市)、区要制定具体、可行、操作性强的泥草房改造建设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补助资金要直接补到项目上,补到村、补到户,计算到平方。按照第1、2年抓点推进,第3、4年集中推进,第5、6年克难推进,第7、8年收尾推进的总体进度抓好泥草房改造建设。
  (三)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扶活动
  建立和落实部门帮建和干部帮扶工作机制,市、县(市)、区各部门与所包村屯结成帮扶共建对子,帮扶的主要任务是:帮助村屯筹措农房改造资金、建筑材料 、提供设计图纸,帮助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开展环境整治、村屯绿化等。
  (四)场县共建,加快农房改造建设步伐
  联合抓好场镇建设规划,按场镇规划一体化总体要求,规划好迎春镇与854农场、东海镇与双丰农场、兴凯镇与8511农场、裴德镇与农垦分局等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是联合抓好沿旅游风景线两侧的泥草房改造,凡是沿旅游风景线两侧的泥草房改造将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采取省和农垦补助一部分,市垦支持一部分,场县(市)拿出一部分,用于泥草房全面改造,逐步实现沿公路两侧砖瓦化率达到100%的目标。
  (五)提供节能房图纸,简化农房建设审批手续
  由市城建局负责组织设计出一批具有各地特色,节能省地,环保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村住房图纸发放到建房农民手中,凡是得到补助的建房户原则上要建设节能住房,提倡采用草砖房、草板房、太阳能房、复合墙体、空心砖、陶粒砌块、苯板、塑钢门窗、地下燃池等农村住房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农房建筑面积按26?O/人的标准审批,提倡和鼓励农民自建和集资建设楼房。县(市)区、乡(镇)建立为农民生产节能环保新型建材企业,发展农村建材市场,为农民提供建材服务。市(县)、区对于农村新型建材企业(草砖、草板、节能墙板、复合墙板等)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程,制定支持农村住房改造优惠政策。简化有关农房建设审批手续,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施工、设计和建材企业对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的农户给予价格优惠。
  (六)以绿化为重点,加强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要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与村庄环境整治结合起来,下大力气解决农村环境卫生无人管理,环境脏、乱、散、差等问题。要大力开展村庄及田间绿化活动,达到房前屋后绿化、美化,禽畜圈养,垃圾日产日清。村内街道要硬化,石砌排水沟要通畅。
  (七)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奖惩机制
  各级政府要做好农户思想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农民实施泥草房改造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农民泥草房实际情况,确定实施方案,制定8年改造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把改造建设任务落实到乡镇、村屯,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市城建局负责组织宣传在泥草房改造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和好做法,每年市将对县(市)、区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省、市下达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市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将给予通报批评,被通报的县(市)、区政府要做出整改措施及承诺,限期完成任务。
  (八)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农村泥草房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是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基础工程,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住房改造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农村住房改造与建设任务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鸡西市农房改造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兆力(市长)
  副组长:矫 健(副市长)
  朱效利(副市长)
  成 员:李鸿林(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周春雁(市农委主任)
  李传良(市财政局局长)
  高静波(市城建局局长)
  苏兆仁(市规划局局长)
  苏达予(市房产局局长)
  元 锋(市国税局局长)
  林彦春(市地税局局长)
  李代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福顺(市物价局局长)
  张广兰(市民政局局长)
  宋玉信(市城市执法局局长)
  邵 玲(市法制办主任)
  高士忠(市信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高静波兼任,副主任:侯俊东,成员:郭玉兰。
  县(市)区、乡(镇)政府也要成立泥草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工程”,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泥草房改造项目的监管服务,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新建房屋防震要达到4级以上,抗裂度要达到6级以上。市城建局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泥草房改造和建设计划,并下达到县(市)、区,签订责任状,县(市)、区要采取层层分解的方法,把泥草房改造计划落实到乡镇(村屯和农户),确保泥草房改造和建设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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