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蚌政办[2008]60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第二阶段的制度“清理、修订、完善、创新”工作,根据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蚌埠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意见》(蚌制建组发〔2008〕4号)文件精神和具体部署,遵照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督查组的要求,拟对近年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号发(蚌政、蚌政办)的有关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一次系统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文件范围: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号制发的涉及反腐倡廉制度的有关文件,由负责主办(代拟)的单位负责提出清理意见,多个部门主办(代拟)由主要牵头部门负责提出清理意见。
二、清理文件时限:2000年起至今。
三、报送时间:2008年7月8日之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室,电话:3123201)。
请各单位按时限和清理范围要求予以认真清理,并请按时送交市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