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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边境贸易进口商品税收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01 生效日期: 2002-07-01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税[2002]108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取消边境贸易进口商品己内酰胺(HS29337100)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减半征收的政策。 
  请通知各地海关执行。 
 
 
200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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