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龙政综[2008]13号
永定县人民政府:
近期以来,受干旱气候影响,水电无法正常发电,火电厂电煤纷纷告急,全省电力供应呈紧张局势。省经贸委为此召开了全省电煤调运工作协调会,下达了电煤调运任务,并对煤炭出省控制管理工作再次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派出督查组对煤炭出省管理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据省督查组反馈的情况,你县在煤炭出省控制管理方面存在较大问题,近期仍有大量煤炭出省,且煤炭准运证管理不规范。为切实加强煤炭出省控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当前我省正处于电力供应紧张的特殊时期,确保完成省内电煤供应成为当务之急。对此,省政府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你县和有关部门以及煤矿企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炭出省控制管理、确保完成省内电煤调运任务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强有力的办法措施,千方百计克服困难,严格控制煤炭出省。为切实加强煤炭出省控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根据省经贸委下达的一季度电煤调运任务,具体分解到你县的任务是:1月份完成福建华电漳平电厂电煤调运任务3.2万吨以上,3月份完成福建华电漳平电厂电煤调运任务3.4万吨以上。请你县立即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确保电煤调运任务落到实处。对没有完成电煤调运任务的煤矿企业要采取停发或减发煤炭准运证、停供或减供火工品、推迟春节复工审批许可等强制措施。
三、规范管理,控制出省
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闽经贸能源[2007]88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煤炭出省的控制管理,立即停止出省煤炭准运证发放,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辖区内所产煤炭销往省外。在满足全省煤炭产运需平衡的情况下,确需出省的,经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并报省经贸委批准后方可出省。要进一步加强煤炭准运证管理,严禁不同版面、不同流向的煤炭准运证混合使用或不按规定流向使用。要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煤炭准运证,坚决禁止自印煤炭准运证行为。近期市煤炭经营管理稽查队将加大对你县的稽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出省或违反准运证管理相关规定等现象,将上报市政府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六证齐全”的合法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管,严禁煤矿利用生产旺季超定员、超强度、超能力组织生产,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组织国土资源、公安、电力、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产煤乡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防止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