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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民生八大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2-25 生效日期: 2008-02-25
发布部门: 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汉政发[20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投入1118亿元,实施民生“八大工程”。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这一重大决策,切实做好我市民生“八大工程”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实施民生“八大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施政理念的重大举措。实施好民生“八大工程”,对于有效解决我市公共服务长期短缺问题,大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将思想、认识和行动高度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施民生“八大工程”上来,并作为对为民理念、执政能力、工作作风的一次重要检验,共识共力,闻风而动,主动出击,抢抓机遇,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强大的工作合力和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民生“八大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民生“八大工程”涵盖面广,时间跨度大,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组织协调实施任务非常艰巨和繁重。为切实加强对实施民生“八大工程”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汉中市实施民生“八大工程”领导小组,由胡润泽同志任组长,刘玉明等同志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项目协调、资金协调、跟踪督查4个办公室,分别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抓好相关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从项目布局、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要全方位负责到底。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实施民生“八大工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亲自抓、负总责,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部门与部门之间,既要当好主角,又要甘当配角;市、县两级之间,既要协调一致,又要充分发挥县区的主动性,在规划制定、任务下达、资金整合、项目实施、质量检验等各个环节,都要主动沟通协调,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坚持项目推动,精心编制规划
  民生“八大工程”投资大、项目多,既有需要持续做好的政策性项目,也有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项目;既有资金补助性项目,也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阶段目标、全面覆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健全制度、持续发展的原则,把民生“八大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尽快编制民生“八大工程”2008年—2012年项目建设规划,并提出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政府之间、同级部门之间、对口部门之间要搞好衔接,保证项目规划的科学性、连续性、有效性。
  四、调整支出结构,落实资金投入
  资金问题是民生“八大工程”建设的关键。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财力保障机制,对所涉及项目落实好本级承担资金。要编制本级民生“八大工程”中期预算,并将当年资金纳入当年预算。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做好新增财力和财政超收安排,千方百计挤出资金,优先确保民生“八大工程”的投入需要。要积极主动地向省级相关部门汇报我市民生“八大工程”建设有关情况,搞好项目对接,努力争取更大的支持。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将资金挪作它用,严禁增加基层政府债务和企业、农民负担。对准公共产品项目,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要进行政策和体制创新,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拓宽筹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向民生“八大工程”。
  五、分解落实任务,精心组织实施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项目实施责任,对五年的任务进行分解,对当年目标任务提出明确的时限要求,逐级分解落实区域、年度、部门的工作任务。要迅速制定今年的工作计划,抓紧搞好计划对接、资金配套、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今年任务的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项目实施方案,做到资金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对一些重点建设项目要限定目标,倒排工期,确保实施。对于资金补助性项目,要逐一制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实施主体、工作程序、补助标准,保证资金安全和投入效益。要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实施过程的监管,努力提高项目建设资金的效益。建立和完善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质量终身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六、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工作实效
  要建立健全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实行公示制度,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完成时限等定期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没有按期完成的要说明理由,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情况,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民生“八大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区实施民生“八大工程”的情况,将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予以重点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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