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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光致抗蚀干膜等两种商品实行暂定关税的通知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2002-09-19 生效日期: 2002-09-19
发布部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布文号: 税委会[2002]6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2年10月1日起对“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光致抗蚀干膜”和“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等两种商品实行年度暂定关税,具体税率见附表。请遵照执行。 
  附表: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光致抗蚀干膜等产品暂定关税税率表 
 
 
2002年9月19日 
 
  附表: 
 
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光致抗蚀干膜等产品暂定关税税率表 
 
  序号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最惠国税率 暂定关税税率 
  1 37024221、37024422 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光致抗蚀干膜 9元/平方米 1.2元/平方米 
  2 70195900 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 1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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