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延州政函[2007]203号
延吉市、龙井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一山两河一区规划》(《帽儿山保护与控制规划》、《布尔哈通河及延吉河两岸景观规划》、《延吉市西部城区改造详细规划》)业经州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为保证该规划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推动延龙图一体化建设稳步有序发展,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实施《一山两河一区规划》的重要意义
《帽儿山保护与控制规划》以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为核心,以帽儿山应解决的问题展开设计。该规划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帽儿山的生态建设和保护,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布尔哈通河及延吉河两岸景观规划》区域位于延吉市和龙井市朝阳川镇城市规划区内的布尔哈通河及延吉市城市规划区内延吉河两岸。该规划的实施,有利于塑造城市滨河景观,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延吉市西部城区改造详细规划》区域位于延吉市新园北街以西,布尔哈通河以北地段。该规划的实施,对拓展延吉市城市发展空间,拉大城市框架,带动延吉市西部城区的发展,推进延龙图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各相关县(市)和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一山两河一区规划》顺利实施。
二、严格执行《一山两河一区规划》的各项规定
(一)各相关县(市)和规划、建设等部门在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确定建筑高度时,必须依据《帽儿山保护与控制规划》中视线廊道的控制要求确定视线廊道,确保视线廊道的通畅。必须严格执行该规划确定的“低安全格局、中安全格局、高安全格局”的控制要求,规划区域内的村庄规划必须符合该规划的控制要求。
(二)严格执行《布尔哈通河及延吉河两岸景观规划》确定的规定性指标,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调整的,必须严格论证。规划确定的生态廊道、各类公共绿地的绿线,必须严格保护。延吉河两岸建筑布局宜采用南北朝向,以保证视廊通畅,同时要做好建筑山墙的景观处理工作。
(三)《延吉市西部城区改造详细规划》可直接用于指导各类建设。该规划区域内及周边的建筑不应高于州行政办公中心最高建筑。
(四)在实施《一山两河一区规划》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处理好保护和开发、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三、加强《一山两河一区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审查与审批管理
《一山两河一区规划》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报州城镇规划委员会进行审议、审查,通过后,方可按相关程序报请审批,不得擅自批准。规划确定的要求及技术经济指标必须严格执行落实,建设项目与其不符的,州城镇规划委员会不予受理,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
四、强化《一山两河一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各相关县(市)在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要以《一山两河一区规划》为指导,切实做好城乡规划的审批工作。延吉市、龙井市、朝阳川镇总体规划要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指标一并纳入。城市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应与该规划相协调。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规划全面实施。对违反要求进行审批的,州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有权撤销违法审批意见,并依法查处。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