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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07 生效日期: 2008-01-07
发布部门: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宁政办[200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今冬明春造林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7〕161号)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绿化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再掀造林绿化高潮
  大力植树造林,不仅是绿化美化人居环境、建设绿色海峡西岸东北翼、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市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植树造林。要充分利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广大群众造林育林积极性高涨的时机,因势利导,全面落实好“谁造林、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及时做好新造林地林权证的发放工作,切实维护造林业主的合法权益。要把植树造林工作与“千万孝顺绿化工程”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宣传和落实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的有关优惠政策,广泛发动农村群众充分利用房前屋后、路旁溪旁、抛荒地等地块,因地制宜地种植名贵树木,拓展造林绿化空间,美化农村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二、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2008年2月4日为“立春”,总结以往造林的成功经验,针叶树造林工作务必要在2月底前完成,因此今冬明春造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真正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认真落实造林绿化目标任务责任制度,把造林目标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明确奖惩措施。要紧紧抓住当前冬季农闭的有利时机,广泛组织劳力上山,加快做好造林地的清理、整地工作,对需炼山整地的,要加强火源管理,做到防患在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林业部门要做好造林地所需苗木的准备工作,确保良种壮苗上山造林;要及时向林农提供各种造林信息,认真做好全方位的技术服务。市里近期将组织造林工作督查组,检查、跟踪、督促造林进度,各县(市、区)也要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三、明确重点,确保完成造林任务
  我市2008年造林绿化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重点要加大沙荒风口治理、基干林带造林、老林带更新、农田林网和红树林建设。二是历年遗留下来的各类迹地和宜林荒山。三是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路旁溪旁、抛荒地等非规划林地;四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主要有高速路、国省道及在建福温铁路两侧边沟外缘起10—30米绿化带建设,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一重山造林,“青山挂白”治理,坟墓绿化,道路边沟或隔离栅外缘起100米范围内的沿线村庄绿化。要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合力推进”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以点带面,确保年度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四、创新机制,加快森林资源培育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权分散化、经营主体多元化和管护方式多样化的新形势,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创新理念,创新机制,科学引导广大林农以家庭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等形式加快造林绿化步伐,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和发展一批新型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森林资源规模经营水平。要按照“以二促一带三”的发展思路,通过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扎实推进企业创办工业原料林基地,尽快形成一批“产供销一条龙”、“企业+基地或协会+农户”的龙头企业,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林农致富,以达到“互利互惠,实现双赢”的目的。对村庄绿化等非规划林地的植树造林,要积极引导林农选择一些名贵或优良乡土树种,走高效营林的新路子,以提高经济效益。对于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要充分调动社会群众造林积极性,鼓励企业、业主实行承包、租赁、合作造林;鼓励企业、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采取冠名、认养、建植树基地等办法,参与造林绿化工作。
  五、强化服务,全面提升造林质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协调解决造林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林业部门要根据森林经营培育目标不同的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造林作业设计,指导、帮助林农和业主科学确定造林树种、造林方式和合理的造林密度;要依照苗木市场化管理的实际,制定种苗调配方案,及时提供种苗信息,主动联系优质种苗,组织好苗木的调拨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业务精、责任心强的技术骨干深入基层,通过开展多层次的造林技术咨询和培训等方式,广泛开展林业科技下乡活动,引导林农和业主进行科学整地和造林,提高造林质量。

二○○八年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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